謠傳個人須花200萬元才能領回走私入境的加熱菸是「子虛烏有」!!
謠傳個人須花200萬元才能領回走私入境的加熱菸是「子虛烏有」!!
菸害防制法:可申請加熱菸進口的是業者(跨國菸草公司)並非個人!
台灣拒菸聯盟:請政府盡責把關審查,勿一再放水加熱菸!!!
近日有特定人士號召群眾抗議政府延宕加熱菸上市,並聲稱民眾個人要花費200萬元才能領回新法上路之前走私入境的加熱菸…,根本是子虛烏有!董氏基金會指出,加熱菸是有害的新型菸品,依據新上路的《菸害防制法》規定:加熱菸「業者」(非個人)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政府執意要開放加熱菸,而加熱菸經審核後才可上市是最低的底線,台灣拒菸聯盟呼籲:請政府盡責把關審查,勿一再放水加熱菸!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台灣開放加熱菸在即,既然對人民健康的傷害已不可避免,政府就至少應該扛起責任,依循現有雖不完整嚴謹但已通過的法規程序,確實把關,勿因別有居心的造謠或施壓而輕易放行加熱菸上市〪同時,需盡快且持續的建立本土的公共衛生資料,必須從生物、心理與社會(Bio-psycho-social model)[註]三方面一起評估,確實理解加熱菸對年輕成人與非吸菸族群的影響及傷害,才有能力亡羊補牢進行菸商監測與管控。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吳全峰教授進一步指出,跨國菸草公司2017年為自家加熱菸IQ*S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遞交「菸草產品上市前申請(Premarket Tobacco Product Application簡稱 PMTA)」,直到2019年才獲准在美國上市,FDA也發出聲明鄭重強調,僅是「核准上市」而非「認可」該菸品,更重申「使用任何菸品都會有危害」;美國FDA還規定該加熱菸商須定期繳交報告,提供加熱菸使用率、年輕人與不吸菸者使用加熱菸比率、及不良反應等資料,且如加熱菸之銷售已對公共健康或菸害防制造成不適當影響(如有導致青少年使用率增加的狀況),則FDA可撤銷許可並令其下架。美國經驗應可作為台灣國健署執行風險評估之重要參考。
臺大醫院家醫部郭斐然醫師指出,因為加熱菸使用加熱菸草而非直接燃燒菸草的特性,讓很多人接受「菸商的『減害』論」!事實上,2018年,美國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PMI)公布自家加熱菸「IQ*S」含有58種有毒化學物質,且美國FDA的資料顯示「IQ*S」有22種化合物含量是傳統紙菸的兩倍、有7種則是10倍以上。2019年發表於菸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的研究報告亦指出,加熱菸的塑膠材料部份,在加熱過程中,於90°C左右就會釋出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2020年國際研究再發現,加熱菸產生的煙霧中至少含有丁二酮(diacetyl)、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等62種有毒化學物質。
【註】新型菸品的危害應從生物、心理、社會模式(Bio-psycho-social model) 來評估:
《1》生物:造成身體的成癮,導致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脂肪代謝異常等疾病,影響青少年大腦發育等。
《2》心理:造成情緒不穩定、注意力不集中、心理依賴,長期使用導致焦慮 症、憂鬱症。
《3》社會:使用菸品者擺脫不了尼古丁成癮,被迫繼續消費,剝削經濟弱勢者的權益。
延伸閱讀:台灣拒菸聯盟:護下一代健康,籲政府亡羊補牢 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公告禁止加味菸 https://www.peopo.org/news/634220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