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專訪】趙麗雲:立院需要透過衝突成長
(優秀立委專訪系列05)新頭殼NewTalk「公民看國會」單元第三十六集,專訪了公督盟目前為止共五次的評鑑中,唯二獲得四次第一名優秀立委之一的趙麗雲委員。專訪當天,即使趙委員藥物過敏,仍戴口罩準時出席。教育委員會及衛環委員會是立法院當中最積極的兩個委員會,而第五會期由趙委員擔任召委的教育委員會最廣為人知的事件,就是審查有關陸生來台及採認大陸學歷法案時發生的激烈肢體衝突。趙委員認為一切衝突都是不應該的,然而從議會議事的角度來看,衝突幾乎很難避免,除非把法案擱置。
法案清倉是召委天職
造成該衝突的陸生三法實際上已經躺在立法院18個月,不論立委們支持與否,身為召委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讓陳年法案清倉。越具爭議性的法案、越應該拿出來讓大家理性討論;即使不能理性對話,也要把自己的心裡話講出來付諸公評。總之,不能將法案一直堆在倉庫裡,永遠延宕、讓問題永遠存在;不能因為可能有爭議、可能有衝突就置之不理,否則問題永遠無法獲得解決。
立法院八委員會的召集委員,職權上跟一般立委最大的差別,在於召委有權力排定議程。因此,召委的功能很重要。每個會期扣掉必須審查的法案與預算案的時間後,剩下的時間很緊迫,能夠排入多少法案端看召委的本事。某些召委為了趕業績,排一些很簡單、沒有爭議的法案,表面上看來很漂亮,但對於一些重大法案卻予以擱置。負責任的作法應該是寧可產生爭議、發生衝突,也要讓各界聲音進來,讓法案產生多數人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以「兒童教育與照顧法」(簡稱兒照法)為例,該法案在立法院有八個版本,連名稱都有些微差異,但領域是相似的。最好的方法是八個版本併案審查,能夠同時讓各單位、各黨派的意見一次納入,透過不斷溝通與對話達成最大共識,又能兼顧效率。
立法過程應傾聽民意
對於如何決定一部法案排入議程的優修順序,趙委員認為,為避免立法委員漫天要價,令行政單位無所適從,或為避免立委「假立法」,修訂不具可行性的法律,最重要的是行政單位是否提出自己的版本。一部法案同時存在各黨派、各界及行政單位的版本,才是成熟的法案。除非該法案不涉及預算,對公權力行使的影響也較小,但卻又具有急迫性,在無行政單位版本的情況下通過才比較適當。例如第四會期由趙委員提案通過的性侵教師必須停薪法案,當時現場委員皆同意該案,列席的行政單位代表也表示不會造成衝擊,然後才通過。
立法的過程中,除了立法與行政的意見外,也必須包括民間團體及公民的意見。因此,趙委員表示公聽會在立法過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環。以陸生三法為例,前後共召開31次公聽會。雖然有不少人質疑公聽會的功效,認為公聽會不過是各說各話,但依照立委職權行使法,召開公聽會是合法的程序,況且不是所有法案皆召開公聽會。若該法案很成熟、達成共識、無爭議便不須召開。但像陸生三法及兒照法第一次審查時,意見南轅北轍、完全沒有交集,這時便要求做成正式會議紀錄,召開公聽會。公聽會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由立委自行召開,以單純蒐集各界意見為主;另一類則是由立法院召開,此類公聽會的所有意見、結論,不論有無共識,皆必須做成正式的紀錄,而紀錄將交給每位立委,待一切程序皆經確認後,法案才能再次進入審查。
不斷溝通化解衝突
即使立法過程中遇到了困難,趙委員自詡樂觀主義者,相信只要不斷溝通便能有所進展。陸生三法實際上已在行政單位研擬了15年、經歷了8位部長,也在立法院躺了將近兩年。雖然在第五會期看似發生許多肢體衝突,但實際上是重大的進展,在各自陳述立場後,才發現其實是一邊不放心、另一邊認為沒問題。不放心的是落在三限六不,而非反對整個政策,在野黨也同意陸生三法的基本精神。這樣的不放心就是對話的機會,不斷對話後的結果,基於保障大專院校的自由,因此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不予更動,改將相關限制列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此在野黨也同意了。
對於立法院的議事肢體衝突,趙委員認為,實際上最糟的狀況是不發一語、僵持不下。趙委員也理解在野黨委員對於立場的堅持是出於對於選民的承諾。若能透過衝突來表明各方的立場,並且持續溝通才是一種進步。雖然經歷肢體衝突,但隨後的協商與溝通也讓此案塵埃落定,肢體衝突是值得的。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