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慈BOT案告急(二) 環評說明書的問題多多
不知道有誰整本環評說明書整本看過,我寫寫心得報告吧!所有的資料內容較之前2010-6-12說明會豐富很多:
C5
1. 停車位的遊覽車名稱改為大客車有20席,不知道是靠中坡里還是大仁里?大仁里里長爭取到大仁里靠公園是路中有樹,且連署不設遊覽車車位;看來抗爭也沒有用處,還是有大型車輛,不過是在地下停車場放大客車,不是遊覽車。
2.臺灣社會福利設施僅及於弱勢族群,但本案之社福設施中政府申請須知要求弱勢族群之老人長照床位、老人住宅僅10%,身心障礙養護床位甚至僅5%,請問如何達到本開發案目的所謂減輕政府財務負擔、照護弱勢族群的目的,本基地原來是全部弱勢族群的社會資源?
3. 目的中的綠色再生能源、永續發展利用是如何達成的呢?
4.除了建築物外的其他設施位置圖在何處?7.8噸垃圾場設在何處?節約能源設施是指變壓器或變電所類設備嗎?雨水儲留設施?
5.原政府申請須知至少停車位500席(含10部大型遊覽車車位),現興建1741席,又20部大客車車席,機車為原500輛機車,現為2038席。大幅增加停車車位,將本寧靜區域變成大型公用停車場,造成廢氣瀰漫。且附近房舍稠密,汽車廢氣造成居住環境惡劣。就算有公共空間開放給社區,請問誰要到大型停車場附近做運動。
6. 商業區定位為鄰里商務,請問住家附近的自營小商店如何維生?
7. 增加近2000的汽車停車位,20部大客車,2038機車停車位,勢必吸引外地人士來停放接駁捷運東延線,增加的車流,竟只有拓寬小段道路,出口仍是一樣狹窄。造成交通繁忙,增加住宅區的交通安全顧慮。
8. 捷運出入口不符合都市更新計畫規定.
9. 大量樹木移植在基地內假植,在大面積開挖下,有可能存活嗎?存心欺騙老百姓.
10.
停車位超出法定規定,連這一點點數目的停車位,也要違法,財團心態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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