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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的字典裏難道只有「檢討」兩個字?

2010/12/2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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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新聞播出一名性侵慣犯去年8月獲得假釋,卻在出獄後17天、還在帶著電子腳鐐的情況下,再度性侵女學生得逞。家中有女兒的,最擔心那些XX之狼在哪出沒的新聞,最生氣的事,好不容易抓到了惡狼,居然有恐龍法官會以當事人沒有強烈反抗,而輕判放縱這樣的惡行;接著法務部又草率的讓這些惡狼獲得假釋,請問法官、部長如果您是受害女學生的家長,您將做何感受?

        人權是普世價值,世界公民人權宣言裡提到「和平源起於人與自然的和諧,人權源起於人與人彼此的尊重」,然而儘管馬總統簽署了兩公約要讓國內的人權與國際接軌,但是政府部門的人權觀念仍屬不足,未能本於職責去服務人民、保護人民,以致公權力迫害人民的事件層出不窮。

        而批准假釋的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對此發表了:應慎重、應檢討,六個字來回應大眾。但對於違法濫權也是慣犯的檢察官侯寬仁,卻以拖過十年公務人員懲戒時效來幫其規避責任。這讓人聯想起另一位經常遭立委砲轟的財政部長李述德的口頭禪:會溝通、會檢討。然後下屬的國稅局門口老是有抗議喊冤的民眾?到底這些高官們除了打官腔、打太極之外,能不能真有些解決問題的效能,有些作為?當政府公權力侵犯到民眾的人權時,官員的字典裏難道只有檢討兩個字? 

        此案監察院質疑法務部明知當事人有侵犯前科,卻沒有進行「再犯危險評估」就草率批准假釋,而糾正法務部。另一起糾正也是針對法務部,因延宕懲處偵辦太極門案的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而提出。

        眾所周知,雖然監察院提起了「糾正」如果該部會不予處份,就像侯寬仁十幾年來被「糾正」幾次,依舊可以逍遙法外安穩的當他的檢察官,同樣台北市國稅局對太極門的違法開單監察院也提出了七大糾正又如何呢?國稅局根本不理會照樣開單,甚至查封拍賣他們的道館,據報載今年的稅收,台北市國稅局超收目標六十幾億,看來凌局長壓榨台北市民成績亮眼又要準備升官了。

        原來監察院的糾正比起警察紅單還不如,因為紅單期限過了還要加罰,監察院的糾正,政府各部門居然可以不理會,這在五權分立的中華民國政府真是笑話鬧大了!有著號稱「人權院」的監察院,「彈劾」尚方寶劍遲遲不出鞘!任由豺狼禍國,豈能對得起寄予厚望的全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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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聲浪 (未驗證) ・ 2010/12/2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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