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太超過 與強盜有何不同?
公權力太超過 與強盜有何不同?
常在政論節目中論政客是非的名嘴們,因為經年下來累積上百萬的通告費,被國稅局盯上,硬將通告費所得性質認定是薪資所得,要名嘴們補稅,看來名嘴遇到國稅局與行政法院,最後也敗下陣來,國稅局說的才算,國稅局才是名符其實的「名嘴」。
從名嘴姚立明補稅案來看,伶牙俐齒的名嘴們這次遇到國稅局與行政法院聯手,就像秀才遇到兵一樣,有理說不清,還是要乖乖交出錢財。不久之前由於中央行政部門推出的再生能源政策前後矛盾、漏洞百出,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遭到地方政府與業者強烈反彈,大罵中央政府是強盜、詐騙集團,看來公權力過大,政府變成合法的強盜集團忍民怨,還不只這些。
最離譜的是在檢察體系,最近更是上演一場接一場詐騙連續劇,就以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被監察院調查確定有違法濫權,應從嚴究責議處一案,十多年來法務部卻遲遲未依法懲處,甚至於台北地檢署在12月17日也針對太極門控告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一案,以超過十年的追訴權時效為由,將侯處分不起訴。無獨有偶曾任職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的黃朝貴,因違法拘提被告,並將案件草率起訴,被監院彈劾,而公懲會議決書卻指出,雖有違失,但已超過10年的追訴懲戒期限,因此予以免議,真是官官相護嚴重到極點。
試問違法濫權的檢察官,犯錯證據確鑿,卻無淘汰機制,繼續大搖大擺在政府部門做官,下一位受害的無辜人民會是誰?可憐老百姓就像遇到詐騙集團一樣,被騙得團團轉,最後血本無歸卻又束手無策一樣。真不知道台灣的人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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