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能有更好的選擇嗎?」改變少年的關鍵,在哪裡?/更生少年心聲(下)
首圖,示意圖/取自法務部臺北少觀所 fb 粉專
此案引起社會嘩然。輿論沸騰下,再度揭開社會安全網、死刑存廢、校園霸凌與《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過度保護未成年犯的疑慮和爭議,並有民間團體預計發起連署和遊行。 《多多益善》長年追蹤觸法少年安置與輔導議題,關注兒少主體發聲。在新北國中命案發生後約一週,2 名曾遁入幫派、受過少年司法矯正的更生青少年(現為大學生)莫莫尼和阿富,傳訊息給多多,希望分享一些想法。 以下是這場深夜時分的線上對話記錄。因內容豐富,我們只做最低限度的整理,再經過他們反覆確認後刊出,包括他們最後決定使用的名字,亦經過多次討論。 他們也在刊出前,增補了下方序言。期望大眾理解觸法青少年的文化環境與輔導矯正機制,特別是關於少事法存廢的爭議,也談及更生青少年如何復歸社會。 本系列共 3 篇,各篇重點包括—— 上篇:青少年次文化中的權力、認同與社會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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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北國中命案發生後,我們私下有諸多討論,從案件本身到其衍生的相關議題。 我們並沒有要對事件本身進行論述,也不是要因為自己如今已經改過,而想為過去犯下的錯辯護。我們都是曾經造成傷害的人,我們也很希望這類事件能夠不要再發生,無論是加害者或是受害者,都會在往後非常長的時間裡,面對、背負著這些負面的情緒與記憶。 在新北國中命案後,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諸多討論,我們想表達感謝、擔心與期待: 感謝:因為有少事法與其相關系統配套及體制的存在,我們才有機會得以改變、重新為自己的人生定向,也才有如今的我們,並期望未來能貢獻社會。 擔心:如果這些對於少年的保護與相關配套不在的話,那些與我們相仿、有機會重生的少年們,很可能從此被漏接。 期待: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少年被保護的意義,這些法律與體制存在的需要。我們也認為少事法還不夠好,但期待在社會大眾的理解下,讓這些體制與配套能夠更加完善,從根本去處理社會問題背後的爭議,而不是直接解決引發問題的對象。 我們兩個是少數成功改變的案例,雖然僅少數,但也因為我們的存在而印證了改變是有可能的、少年是可教化的。 於是我們主動聯繫上了過往合作過的公益媒體《多多益善》,在主流媒體與輿論聲量一面倒的時候,希望能做些什麼,讓社會大眾能夠用不同的觀點來看待少年社會事件的發生。 我們在線上對談的過程中,闡述了我們對於事件發生與相關議題衍生的看法,並由多多益善記者葉靜倫如實記錄並彙整,產生了以下的文字。 礙於我們自身身分與背景,論述不免仍出於我們的視角;然而也因為我們的視角不同,期待能帶給讀者不同的觀點,來看待類似事件背後的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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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更生少年莫莫尼 & 阿富 口述;多多益善記者葉靜倫 對談與編整
提問:上一篇談到許多對你們來說,沒有作用的輔導,因為整個少年司法處遇(輔導計畫)過程中充斥著矯正背景、非輔導專業的人。
但就我所知,你們如今能穩定生活、就學就業,也是因為過去遇到了難得的輔導人員,深深影響了自己。你們是在什麼情況下遇到他們,讓你們想念大學、走不同的路?
莫莫尼:大概是我第一次被關、進了少輔院(註 1)之後。首先是被抽離了原本的生活環境,我又是比較喜歡想事情的人,所以在裡面想了很多。
1962 年臺灣少事法誕生,將重刑少年犯以刑法處分,其餘較輕犯則以訓誡、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處分。其中,感化教育需要進當時的少年輔育院(少輔院)進行再教育,最長不得超過 3 年。 少輔院的設立,原本希望針對觸法少年再教育,實際上多由非教育專業的教導員和警衛隊(類似成人監獄的教誨師和管理員)進行軍事化管教;院內授課則和外部公立高中職合作,由一般教師進少輔院上課,輔以技職、專長培訓。外部教師對院內管理並沒有職權可介入,院內也極度欠缺輔導資源。 2013 年桃園少輔院爆發買姓少年受虐致死案、2014 年彰化少輔院發生暴力鎮壓與凌虐事件,2 案皆遭監察院介入調查,隔年彈劾失職院方共4人。2019 年桃少輔和彰少輔分別轉型,並於 2021 年改制為如今的敦品中學和勵志中學,成為臺灣繼誠正中學、明陽中學之後,第 3、第 4 所矯正學校,少輔院正式走入歷史。 敦品中學和勵志中學如今就和誠正中學一般,主要收容較輕罪的少年犯;明陽中學則主要執行有期徒刑、收容重刑少年犯。 較輕犯定義:所犯本刑最輕 5 年以下,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為期 3 年的感化教育;重刑犯定義:所犯本刑最輕 5 年以上,依少事法移送「地檢署」起訴後,由少年「刑事庭」依《刑法》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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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高中時就已經覺得很無望、對未來沒有想像,我想這是一個種子。後來我在少觀所(註 2)時,剛好有個社會局的派案社工來訪視,那時候也有聊到興趣和喜歡做的事,他說我有助人的特質;
再後來進了少輔院,因為一個機緣被轉介輔導,我遇到一個好老師,在整個過程中真的有被照顧、被接住、被療癒到,因此受到很大的感動。後來我們開始討論生涯規畫時,就開始對自己有一個期許,希望有一天,能成為像他一樣的輔導老師。
類似成人嫌犯的看守所。12-18 歲的少年觸法後,可由法官裁定前往少年觀護所暫時收容,在那裡等待案件調查與審理。收容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2 個月,或在期滿前由少年法院延長最多 1 次,但不得超過 1 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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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我覺得自己還能讀書,所以比較能開始具體的規畫要怎麼考試、念大學。當然不是每個少年都像我們一樣,有辦法回過頭來念書。但有些少年在受過輔導處遇後,雖然沒有回到校園,還是會選擇用一些比較正當的方式過日子,例如去做房仲、做保險、做業務賣車等。
阿富:我覺得個案少年身邊存在什麼樣的助人工作者,對少年的影響真的滿大的。像莫莫尼是因為輔導老師,我是因為遇到一個社工,讓我也想成為跟她一樣的社工。
讓我很有感觸的是,我 18 歲生日時,剛開完一個生日毒趴,回到家要休息,身體還處在很亢奮的毒品作用狀態。這個社工卻突然拿著蛋糕出現,說要幫我過生日!其實那時候,對吸毒的人來說,那種剛吸完毒的狀況只能跟有吸毒的朋友分享,但我卻能讓她知道,不需要去擔心或提防,因為她壓根就沒想過要把我抓去關。
另外就是爸媽吧。他們有開始意識到我逐漸在失控,有好好的坐下來嘗試解決我的問題。雖然他們不是專業領域的人、提不出什麼具體的建議或方法,但我有看到他們的這個念頭,讓我覺得他們也有想變好,那我就想,自己能不能也試著跟他們一起變好?
示意圖/赵赵 李 @ flickr, CC BY-NC-ND 2.0
第三個原因,講白了就是怕被關。成年之後,有一次我因為毒品案,要到地檢、法院開庭,那次有被檢察官嚇到。因為開庭的環境和後續司法上的處遇,都跟少年時完全不一樣,我真的是充分意識到自己「長大了」,現在是個「成年犯」了。
後來我就搬離臺北、離開原本的生活圈,一邊等待判決結果,一邊想自己以後可以幹嘛。在那之前我都以為,自己這輩子只能當兄弟啦,不會有其他路可走。但當這一案進到判決過程時,我不得不開始思考,以後是不是要繼續過這種生活。
後來社工在結案後也一直跟我聯絡,跟我討論將來能幹嘛。那時候我做兄弟也做得滿累的,身邊也有些朋友被打死,或吸毒過量死掉,跑的跑、關的關,生活圈一塌糊塗,看不到一個正常人,唯一能討論(未來)的只有社工。
在我們圈子裡,因為我算是第一個接觸幫派的。其他朋友很多做詐騙的、吸毒的,都是我教的;我對他們這樣來來去去、進進出出(監獄)有很強烈的愧疚感。那時候社工說,如果我想試著改變這一切,甚至改變社會,可以試著去做助人工作。我想想自己的經歷或許也可以拿出來做個教材或見證,就開始準備去報考大學(社工系)。
提問:進了大學之後,會需要或想要跟過去的自己切割、隱姓埋名嗎?
阿富:原本的確有想和過去的自己切割,隱藏自己之前做的事。但我後來接受媒體採訪,那時候沒想太多、也沒要求要去識別化(遮臉、匿名),就被大家知道了。之後就這樣自然而然,帶著故事做些學習,大家好像也沒說什麼,頂多就是好奇或驚訝。
不過新北國中事件後,看了一些網路輿論和風向,就會去想像,當這些好奇和驚訝變成他們所認為的正義和攻擊時,我會面臨什麼狀態和批評?老實說真的會很怕,不太敢再讓人知道。
莫莫尼:我剛考上大學時,運氣滿好,班上的氛圍超好,沒什麼小圈圈,可以跟不同群體打成一片。我一方面很感動自己能經歷這些、重新開始生活、交到朋友,即使身上有一些刺青,也沒有誰對我有偏見,大多只是好奇。那時候會跟身邊信任的人揭露過去,希望別人能認識完整的我,也希望得到一些認同和肯定。
但後來,我因為第二條案件判決下來了,要去服刑,所以休學了一段時間。休學前有跟幾個人說,但 3 年後出獄卻發現,事情被傳得有點變樣,在我復學前就變得沸沸揚揚。所以我後來就決定不再(用本名)談自己的過去和背景了。
新北國中這件事發生後,我更慶幸自己沒再去(在系上)說這些事。否則在我們這個科系,我又有修教育學程,一定會討論這些事。我實在沒辦法想像大家在討論的時候,投注在我身上的眼光。
你根本沒辦法確定環境友不友善,就算整體看起來友善,你也沒辦法保證裡面每個人都友善。他們抱著什麼樣的心態和意圖來認識、詮釋和描述我的過去,很難釐清。
現在輿論也有在討論《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如何保護少年的身分,我認為這很重要,關係到觸法少年是不是真的能順利復歸社會。因為像「猴子」、「8+9」(pat-ka-chiòng,八家將的臺語發音)這種標籤,就是一直在那裡,讓整個社會對青少年更加排斥。就算你有心想改變,但一進入新的系統和環境,馬上又會受到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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