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的請願 公務員請三思
這是一位納稅義務人寫給財政部的一封信...
2010年12月26日「稅災自救聯盟」號召萬人為台灣「賦稅人權」而走。此次,大遊行更集結了法、學、企業、文化界及太極門等各界人士,以「維護納稅人權利終結違法稅單」為主軸,從國父紀念館出發一路遊行到凱達格蘭大道。呼籲馬英九總統實現稅改承諾,加速推動賦稅人權,救救老百姓!針對太極門14年的稅務冤案為例,上萬名太極門弟子不斷的陳述、提供事證、請願、上訴,甚至96年7月13日司法早已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但是每次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回覆的信函就是短短的幾行字:
您好!
台端電子郵件所述(信件編號:XXX-99047149),業已知悉,本局對於稅務案件之核課,均就有利及不利之予以審酌。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同一事由,仍一再陳情者,得不予處理。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平安快樂!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敬啟
如果,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依法行政、不隱匿證據、不篡改公文書、不引用廢棄判例,真正就人民有利與不利調查清楚,尊重人民賦稅人權,人民自由意願的願意秉公處置的話,一件稅務冤案會處理14年嗎?我們人民還需要一而再,再而三不斷地上訴嗎?我們又不是吃飽太閒!就是因為國稅局一直都沒有處理好人民的申訴及請願,沒有正視人民的聲音,忽視民意,人民才會不斷地到處請願及寫信,直到稅務稽機關,真正還人民公道為止。
立委田秋堇以台灣「司法與稅務」最大人權冤案「太極門案」為例,她說:「財政部有1,300億的大額欠稅不去追討,卻苦苦糾纏一個司法判決、監察院、最高行政法院都說沒有問題的案件,撤銷的稅單一再復活。若太極門是罪大惡極,欺騙世人,然後不斷的詐欺,你們要怎麼追稅,追到天涯海角喔,我都沒有話講,問題是如果一個萬人的,超過萬人的民間團體被你們這樣對待,那一般的小老百姓會怎麼被對待,那就是無語問蒼天了!」
事實上,人民本來就有依法請願及申訴的權利,公務人員也必須依法接受並提供相關問題處理、回覆及答詢。若公務人員未依法處理及人民申訴請願事務,便是違背「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已屬嚴重瀆職的行為!故請各位公務人員務必三思自己的犯意及言行。畢竟,臺灣為租稅法定主義,各位稅官必須本於職責保護納稅人權益,依法行政,才不枉費人民辛苦繳稅所提供的官餉,如此才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納稅義務人 勞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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