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也有自己的權利
新聞標題:孩童也有自己的權利
今年3月臺北市驚傳又一件虐童案的發生
論述1:當發生虐童案的時候加害者的想法是什麼?
佐證:我覺得當時加害者的理智線應該是斷掉的,因為光我自己家裡照顧三個孩子已經夠累,何況受害者要自己照顧一個孩子。
論述2:虐童案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不只對許多幼兒造成心理陰影,連家長也漸漸的不相信保母的作用,現今的社會幼兒資源似乎不夠解決虐童案的這項問題,應該如何給予支持和幫助
佐證:第一個就是觀念,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即使他們在小也有自己的權利,第二個就是熱心,學校師長和街訪鄰居遇到這種問題該給予適當的關心。
結論:這次的虐童案件在社會中引起了極大的震撼和關注,部分人士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確保每個孩子都能生活在安全、關愛的環境中。此外,也希望提高對於虐待兒童行為的法律規範,並且嚴格實施保母的身分摔選,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公民記者 善高採訪團 報導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