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的犯罪-兒少性影像
2023年,在台灣,因為性影像被通報的兒少性剝削就有2914件,相當於每1000個18歲以下兒童、青少年中就有一名受害者。性影像受害,不亞於任何性傷害,心理學家說,它是一種經散佈就永遠不會消失的恐懼。
基本上這只要一拍攝、一散佈,那其實很難根絕;或者有一些更惡劣的,他在散佈性影像的時候,他同時會揭露個人的資訊資料。然而,台灣對於這些未成年性影片散布,在法規上,可以說極為寬鬆。
家事兒少律師林哲辰跟我們分享,在的現行法下,你消費者去購買這些影片是不處罰的,他只有處罰一種行為,就是我花錢去看像是兒少做一些性行為,這可能就是色情直播這種可能被處罰,可是像黃子佼那樣在論壇上面,購買網站購買影片存下來這行為是不處罰的,只有處罰持有。
2024兒少性犯罪新修法
2024年,台灣爆發了幾起重大的未成年性影片散佈事件,甚至是高知名度的藝人涉入,引發了社會撻伐,促使衛福部針對兒少性犯罪公布了4大修法方向。
家事兒少律師林哲辰跟我們詳細的解釋,第一個就是提高持有的刑度,第二個就是增訂這個購買這個性影片的一個犯罪,第三個就是簡化這個下架的一個流程,最後一個就是讓主管局方有權利自主上網去巡邏。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也告訴我們,發生這件事我們都不要馬上去刪除,你都要儘量的去保存完整的頁面,儘量的去截圖下來,這些都會成為未來處理的,不管是司法或者是要移除下架很好的一個事證,也比較找得到那個IP位置,或在廣大的一個網路世界裡面,到底是被存放著、被散佈在哪裡,才比較能夠有效的去處理。
家事兒少律師林哲辰跟我們說明法案其中不同的部分,這部分法律上其實有兩種規定,一種是你持有性影像的話,就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假設你不是持有性影像,你是持有像是圖畫或者是語音這種類似的物品,那你就不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能會被處罰緩或者是罰金。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與我們分享該如何與身邊受害者相處,身為所謂的重要他人,我們身邊的朋友其實最能夠做的就是不去批判他,不去指責他,因為我們聽到很多被害人,其實最大的一個痛苦是來自於重要他人對他們的一個異樣的眼光,或者是負面的一些評價,所以我覺得不評論、不批評、不指責,提供有效的資訊或資源後陪伴支援,我們應該要避免讓兒童成為性的主體,不要讓兒童被性化,我想這是我們希望塑造這樣的社會氛圍,提供我們兒少更友善的環境。
淡江新聞 王郁蓁 盧怡勳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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