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領隊稍有疏忽可能被判刑賠錢 你還敢帶隊嗎?
登山領隊稍有疏忽可能被判刑賠錢 你還敢帶隊嗎?
※ 前車之覆,後車之鑒。山林裡的任何教訓都是學問,聰明人能從他人的眼淚中汲取教訓,痛苦經驗卻是最有力的教訓,而山林的經驗與智慧就是行山人犯錯的總和。 ※
俗語說,花錢消災?但你帶隊去爬山而隊員出事了,如果問題出在你的決策錯誤或應變不當,而肇生致命山難,那你的刑事、民事責任可能都逃不掉?已有好幾起登山領隊「認錯」而賠錢了事;也有不認錯的,那除了賠錢之外,還外加坐牢伺候?聰明的領隊你,即使你有帶隊百趟的收益,卻抵不上一次的失誤山難?真叫登山領隊情何以堪?如此氛圍發展下去,吃不完兜著走,難過、難堪、難看、甚至難以接受又如何?誰還那麼白目想要、敢去帶隊登山嗎?
君不見,5年前在登山界惹得沸沸揚揚的台中虎哥王兄領隊,2019年他在臉書社團招攬張姓等4人去攀登馬博橫斷,每人收費8500元團費,從0312日到19日,結果在攻完秀姑巒山下山途中,張姓隊員不慎而滑落崩壁到秀姑巒山山區海拔3570公尺的崖谷,當場死亡。死者家屬極其不諒解而對虎哥領隊提告,經5年的司法折騰:1.虎哥去(2023)年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8月、另偽造私文書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定讞;2.張男家屬也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最高法院日昨判虎哥須賠償家屬共255萬9727元確定。
透過虎哥這個切身「血淋淋」的教訓,經常帶隊登山的你是否知所警惕?這是現實問題,一旦事故發生了而你的過失責任又占50%或以上,此後你的人生有可能會黯淡許多?
1.領隊你的口袋夠深嗎?發生山難了,受難者家屬提告民事求償,你或你的家庭撐得住嗎?
2.領隊你帶隊因有刑事過失而去坐牢,你及你的家庭挺得住嗎?
3.事故發生了引發上會關注,頓時你成為千夫所指的批判對象,你及你的家庭熬得過嗎?
雖然說,登山責任自負?但你擔任有收費的領隊,就負有民法所定保護他人之法律責任,虎哥他擔任登山隊領隊,就負有隊伍領導、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之責。登山應量力而為,以安全第一為原則,山難發生了,顯然虎哥違反了保護他人之法律,有所過失,張男的家屬「求償有據」,只是台中高分院認定張姓死者也有50%的過失責任。虎哥承擔了另50%的過失責任,因此他去蹲了約600天的苦牢,更要賠上近256萬元的鉅額給家屬,豈是一個「慘」字了得?
「他人的慘痛教訓,我們可以引為借鏡。」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踏過虎哥的血痕,你學到些什麼?透過案例的教訓,登山的你或者想當登山領隊的你,覺得已經開智慧了嗎?嗚呼,「人類從歷史中獲得的唯一教訓,就是從不吸取任何教訓!」是耶?非耶?虎哥的案例,在往後的登山界可能不會是特例?哀哉!
~ 百岳老查 2024.07.01.
附 記:
從報導中可看出虎哥犯了幾個致命的錯誤:
A.無視於玉管處已發布山區步道積雪之訊息,進而去妥為因應。
B.虎哥領隊卻只叫隊員攜帶無法應付積雪的簡易式冰爪,還說如無冰爪,也「無須刻意準備」,這說法錯得離譜!
C.虎哥曾徵詢張姓等隊員是否撤退,而罹山者張男表示不願撤退,惟虎哥身為領隊有足夠的專業判斷及撤退與否的權力,虎哥他沒有作撤退的堅持而衍生禍端,實咎由自取。
本照片引自2024.06.24.自由時報(資料照),是台中虎哥領隊帶張男等山友走馬博橫斷,因張員滑落秀姑巒山身亡,法院認定虎哥有過失責任,而須賠償張的妻兒近2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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