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司法正義 陳長文籲:究責濫權起訴是關鍵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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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林言/台北報導)


  今年司法節前夕,法學專家陳長文律師以拉法葉案為例振筆疾書「司法正義之劍,何時指向盧仁發?」在高分貝司改聲浪中,向法務部長曾勇夫、檢察總長黃世銘以及身為法律人的馬英九總統喊話,點出「究責濫權起訴」為啟動檢察官改革的關鍵力量。

  
  據去年三月黃世銘檢察總長在立法院審查會中,曾針對拉法葉案公開揭露,當年檢察總長盧仁發涉嫌迫令下屬起訴,相關檢察官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配合,不但羈押被告雷學明將軍等人且輕率追訴。纏訟近十年,去年六月經台北地院判決雷學明將軍等六人無罪,檢方決定部分不起訴,雷將軍等終獲清白,但是海軍前艦管室執行長姚能君已於法院審理期間過世,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的嘆息再次迴盪在幽怨的司改長廊。
  
  針對拉法葉案檢方作出部分不上訴決定,陳長文認為雖然算是另一種「迂迴的認錯」方式,但是這樣的「認錯」並不徹底。因為檢察機關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輕率的將無辜的人重罪起訴,惡劣的作法,將無辜者的人生都全盤翻轉攪亂了。難道只要「不上訴,讓案件無罪確定」就算完整交代了嗎?在司法檢察體系「官官相護」的巨塔下,誓言作人民的檢察總長的黃世銘在主導正己專案時表示,他是檢察總長,就有義務為台灣剷除這些害群之馬。社會大眾對此抱持觀望態度。
  
  關於檢察官濫權追訴的社會責任問題,去年四月呂學樟、林滄敏、羅淑蕾、邱毅、賴坤成、田秋堇等十幾位立法委員,以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為例輪番質詢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立委指出侯寬仁檢察官於偵辦太極門案違犯諸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人權,91年間經監察院詳查列出八項重大違法,且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屢次藐視監院的調查結果,一再聲稱「再調查」,一再拖延時間,再以「時效已過」避不懲處,因此遭立委、法界及媒體等各界抨擊法務部輕縱自己人。
  
  據了解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與不追訴罪』至今仍如具文,未有實際的制裁效果,且缺乏公平正義的追償懲戒制度,造成檢察官濫權濫訴,浪費國家資源,卻不用負任何責任,仍高居其職,但獲無罪判決的當事者及其家屬卻是畢生難以抹滅的傷痛,及無法恢復的清譽,人權公平正義何在?
  
  日前司法院長賴浩敏組成「全民司法改革策進會」宣示其司改行動力,並指出,人民的信賴是司法的生命、人民的支持是司改的動力;同時表示,當前民眾最關注的五大司法問題包括風紀、品質、態度、效率與信任。如何贏得的人民的信賴與支持成為司改的重點,尤其被視為解決官官相護之陳腐痼疾解藥-法官檢察官評鑑與退場機制是當前急項。法界人士認為法務部為挽回人民的信賴推出正人正己專案,卻因輕縱侯寬仁檢察官再陷官官相護泥沼,無疑自廢武功。


  當前的拉法葉案,如果前檢察總長盧仁發確實為「濫權起訴罪」的首惡,今日的檢察機關是否再縱放?陳長文再度呼籲現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必須採取追究的行動,先從「自己人」辦起,先追究「首惡」的刑事責任,只有讓濫權者付出濫權的法律代價,才能「以儆效尤」。因此陳長文以盧仁發為例,指出法務部開始偵辦濫權起訴之罪,才是檢察機關昭示「正己」、決心捍衛司法正義的關鍵指標。
  
  此外陳長文律師在其著作「防冤獄 尚方寶劍何時出鞘」一文,提出「監察院在91年做出調查報告(太極門案),指責侯寬仁調查未盡屬實、未依科學辦案等九大違失,要求法務部嚴懲。…當事人歷經三審無罪定讞,對於監察院要求的『嚴懲』,法務部準備官官相護到何時?」陳長文律師呼籲司法界以回歸捍衛社會正義的初心,走出官官相護的因循文化,讓個案與制度的正義都獲實現,挽回社會對司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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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為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怎可容忍司法人員違法濫權!若國家不力及匡正司法正義,社會的公理正義將無所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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