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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NGOs聲援媒改 抗議政府置入性行銷新聞

2011/01/20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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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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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聲援台灣媒體工作者反對政府以置入性行銷收買媒體危岌新聞專業,209個公民團體、二十多個出席代表今天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主持人由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主持,何宗勳呼籲政府應修法禁止來自政府及政黨的置入性行銷收買媒體,落實資訊公開法外;同時,國內的企業也應自我節制,尊重媒體工作者的專業,不再用金錢欺瞞社會大眾;而媒體經營者及高層應負起社會責任,廣告應明確標示,不再魚目混珠。

來自台灣民間社會209個組織,今天加入聲援「反對收買新聞」聯盟的反置入行動;公民團體指出,廣告披上新聞的糖衣是當前台灣媒體極為普遍的現象,全民都被迫在這種惡質的假新聞環境中成為受害者。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祕書長高茹萍指出,一般閱聽大眾越來越生氣,因為不管是電視上或報紙上所報導出來的新聞是真的或是假的,而今天這麼多的社運人士願意投入聲援行動,就是要告訴政府和媒體:給我們一個良性優質的新聞!

在推動台灣環境運動過程,嚐盡環境新聞遭到政府氾濫置入的潘翰聲指出,國光石化是重大環境議題,政府在舉行政聽證會時卻故意亂,故意不跟民間溝通,寧願花納稅人的錢,把手伸入老百姓的口袋,洗人民的腦袋,最可怕的是,政府登廣告的時候不具名,像黑函一樣;政府不只收買媒體,連部落客都買,最近被環保團體抓到了,還死不承認錯,真得是無恥到了極點。

潘瀚聲表示,中國大陸壓制新聞自由,把整個反對的意見壓制掉,現在台灣的政府一直在墮落,把台灣的民主放在腳下賤踏。

自由通訊傳播協會副理事長朱婉琪指出,國際自由之家最近一兩年把台灣新聞自由列為負面評價,其中最重要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介入媒體,如果媒體的經營者只重視利益,那麼媒體的經營者就不配經營媒體。朱婉琪強調,要遏止政府收買媒體光修預算法、廣電法是不夠的,公民團體將要求媒體經營者簽署「拒絕政府收買」聲明,凡是拒絕簽署的媒體,公民團體和消費者就不支持這些媒體;而政府也要以社會契約的方式對2300萬人民表態,未來要修法不作置入性行銷;而只有透過公民團體監督的方式,讓媒體回歸比較乾淨的環境。

公民團體今天上午已達成共識,未來將持續對政府、媒體施壓外,也將配合「反收買」聯盟的行動,不排除在3月20日以舉辦遊行或博覽會方式舉行抗議活動。

今天出席代表有: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理事長王敏沙、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由通訊傳播協會副理事長朱婉琪、台中市社區婦女成長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仁懿、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林保華、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林朝億、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執行秘書林惠珠、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高茹、GLCA幸福生活站負責人陳敬學、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郭怡青、新北市板橋、瑞芳社區大學主任張則周、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會秘書長黃育旗、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楊宗澧、綠黨召集人潘翰聲、臺北市北投社區大學校長謝國清、TBA台灣部落格協會秘書謝孟妤、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出席代表為執委沈昀等。
【附件】
真相不能用錢買,新聞廣告分清楚!
公民團體聲援媒體工作者反置入性行銷聲明

最近一波媒體工作者、傳播學界、媒改團體,集結反對政府收買新聞的改革風潮,得到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的一些正面回應,我們期待政府和兩大政黨的實際行動,應該趕緊跟上嘴巴的宣示。

廣告披上新聞的糖衣,是當前極為普遍的現象,全民都是被迫吃下假新聞的受害者,而商業利益對新聞報導無孔不入的滲透,並不亞於政治新聞。在鋪天蓋地的收買下,尤其對記者和編輯造成自我審查的壓力,形同當代的媒體戒嚴,真實新聞應有的版面被嚴重排擠,我們只能在政商的夾縫中,勉強看見一絲真理的陽光。

影音設備和網路環境的普及,開啟了資訊傳播民主化的可能性,公民記者和獨立媒體愈來愈受到社會公眾的信任和肯定,販賣新聞的媒體有如踐踏自己的靈魂,飲鴆止渴的後果,終將被時代潮流所淘汰。

我們是來自各領域的公民團體,共同主張:

一、修法禁止政府及政黨購買新聞,立即停止置入行銷,確實執行資訊公開法。

二、企業應自我節制,尊重媒體工作者的專業,不再用金錢欺瞞社會大眾。

三、媒體經營者及高層應負起社會責任,廣告應明確標示,不再魚目混珠。

發起聲援團體: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綠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公平稅改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基督徒學會、台北市暹宸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千里步道籌畫中心、桃園縣環保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目前已經有20團體,期待連署到200個。

「反收買新聞」聯盟成立聲明

去年12月13日媒體人黃哲斌在部落格發表了〈我搭著噴射機,離開中國時報〉一文,引發社會大眾對媒體改革的共鳴與迴響。文章所捲動的社會力,推動了台灣新一波的媒體自省與改革行動,媒改團體發表聲明,全國46個新聞傳播系所、131位學者更連署發表〈反收買要新聞〉聲明;這一連串行動逼迫國民黨、民進黨開始正視長期以來政府以人民納稅錢購買新聞,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的問題。
 
長期以來,政商媒共構的新聞置入性行銷,使得閱聽人與媒體之間,原本已相當脆弱的誠信基礎進一步崩解,而面對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氾濫的置入性行銷,公民社會處於嚴重的資訊不對等狀態,對政府政策、官員作為的批判性報導難以呈現,公民社會團體的多元聲音橫遭壓抑。在媒體第四權不振或遭扭曲誤用,公共性淪喪,政府與政黨憑藉金錢介入媒體的情況下,民主政治的基石更不斷被掏空。這是台灣社會的一大危機。
 
置入性行銷的氾濫,媒體責無旁貸。新聞自由曾被認為是民主改革和培育公民社會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新聞自由並不等於媒體企業的自我放縱。如今,追逐「商業利潤」成了多數媒體運營的核心要旨,至於「公共利益」往往不是被棄之不顧,就是成了過度報導羶色腥新聞的藉口。新聞置入性行銷氾濫正是媒體失衡的一個表徵,長此以往,媒體終將背離「大眾」,從而讓媒體的生存危機更為惡化。
 
近一個月來,從國民黨、總統府、行政院,乃至民進黨都先後回應了這一波的媒體改革浪潮。我們歡迎政府與政黨的自我反思與政策調整,但反對政府收買新聞的使命才剛剛開始,公民意識的進一步提升,立法與修法工作的展開,政府與政黨承諾的監督,媒體自律與內部改革的推動,都需要跨領域公民團體的共同努力,持續奮鬥。
 
基於上述理念與目標,我們決定成立「反收買新聞」聯盟(簡稱:反收買聯盟),並提出四大訴求:
 
1.反對政府收買新聞,禁止政府從事任何新聞的置入性行銷。政府應立即進行修法工作,並提出行政院版法案。
 
2.立法院應加速《預算法》、《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服務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等相關法令的修正與增訂「反置入」條款規範,明文禁止政府編列置入性行銷之宣傳費用,並且明訂新聞節目不得接受任何置入性行銷。而在修法完成前立即停止相關置入性行銷預算之執行,各級政府則應公佈政令宣導預算使用情況。
 
3.朝野政黨應規範從政黨員,以及所提名之候選人,不得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
 
4.媒體應制定自律規範,承諾對公眾負責。媒體接受政府委託,凡有對價關係之廣告或宣導資訊,都應該公開揭露;平面、電子媒體應堅守新聞專業與倫理,貫徹編業分離,停止要求記者從事業配相關工作。
 
聯盟工作小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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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書局 (未驗證) ・ 2011/11/08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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