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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糾正500天【你糾正我裝傻-自始無效的大巨蛋BOT】

2011/01/24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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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今天好奇寶寶到監察院報導松菸巨蛋相關新聞,也一起進入到監察院內去觀摩陳情。看到松菸準備得非常詳盡,知道環評委員的底細,真是很專業的打擊到市政府的包庇!很沮喪廣慈的案子,寶寶根本不知道環評委員的相關事宜!該怎麼辦呢?

松菸要告馬英九市長、李述德局長、吳清基局長,圖利遠雄罪證確鑿,廣慈6.5公頃給財團營利,歸社會局的社福部分,僅1/10,這難道沒有弊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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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糾正臺北大巨蛋500日記者會

『 你糾正,我裝傻-自始無效的大巨蛋BOT』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LEzXOlWdHw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時間:2011年1月24日上午9點

發稿地點:監察院大門口人行道

 

    500天前監察院無預警召開記者會,糾正被馬總統視為臺北市長任內重要政績的臺北大巨蛋BOT案,粉碎了社會大眾對於監察院「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刻板印象,也讓得標廠商遠雄集團急得跳腳,連番登報無禮(理)砲轟監察院,反倒是被糾正的臺北市高興得不得了,感謝監察院給台北市一個重新檢討大巨蛋案的機會,郝市長並公開承諾「將重新規劃一座符合市民使用需求的文化體育園區」,卻沒想到竟在99年12月9日強勢護航,讓體育園區「商業(70%)大於體育(30%)」違反都市計畫法的規劃內容,違法通過大巨蛋都審。

發稿時間:2011年1月24日上午9點

發稿地點:監察院大門口人行道

 

    500天前監察院無預警召開記者會,糾正被馬總統視為臺北市長任內重要政績的臺北大巨蛋BOT案,粉碎了社會大眾對於監察院「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刻板印象,也讓得標廠商遠雄集團急得跳腳,連番登報無禮(理)砲轟監察院,反倒是被糾正的臺北市高興得不得了,感謝監察院給台北市一個重新檢討大巨蛋案的機會,郝市長並公開承諾「將重新規劃一座符合市民使用需求的文化體育園區」,卻沒想到竟在99年12月9日強勢護航,讓體育園區「商業(70%)大於體育(30%)」違反都市計畫法的規劃內容,違法通過大巨蛋都審。

監察院糾正臺北大巨蛋500日記者會

『 你糾正,我裝傻-自始無效的大巨蛋BOT』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時間:2011年1月24日上午9點

發稿地點:監察院大門口人行道

 

    500天前監察院無預警召開記者會,糾正被馬總統視為臺北市長任內重要政績的臺北大巨蛋BOT案,粉碎了社會大眾對於監察院「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刻板印象,也讓得標廠商遠雄集團急得跳腳,連番登報無禮(理)砲轟監察院,反倒是被糾正的臺北市高興得不得了,感謝監察院給台北市一個重新檢討大巨蛋案的機會,郝市長並公開承諾「將重新規劃一座符合市民使用需求的文化體育園區」,卻沒想到竟在99年12月9日強勢護航,讓體育園區「商業(70%)大於體育(30%)」違反都市計畫法的規劃內容,違法通過大巨蛋都審。

    週一上午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一行人再度前往監察院陳情,控訴大巨蛋弊案遭糾正已滿500天,行政院工程會與臺北市政府並未改善監察院糾正的違失,相關違法失職人員也未受懲處,為維護監察院為民申冤的威信,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敦請監察院應立即糾舉臺北市政府、彈劾台北市長郝龍斌,莫讓勇打猛虎的大巨蛋糾正案「雷聲大,雨點小」。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拿出具體證物,證實大巨蛋案招標程序違法甄審委員接受招待量體暴增圖利財團變更協力廠商資格不符等弊端,主張BOT案自始無效;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也表示,遠雄已因無法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而違約,呼籲臺北市政府應懸崖勒馬,立即解除大巨蛋BOT合約,莫讓圖利財團的大巨蛋弊案,成為臺北市永遠的恥辱,更預告將於農曆年後遞出第一波的刑事告訴(發)狀,徹底終結大巨蛋弊案。

 

監院打老虎,北市感恩,財團跳腳

    98年9月10日,監察院以「得標後違法變更協力廠商與投資計畫書」,以及「大巨蛋BOT合約與原申請須知公告內容不符」等違失,正式公佈糾正臺北大巨蛋案。

    其實臺北大巨蛋BOT合約是馬前市長在卸任前簽訂的,當上總統後更將其視為市長任內重要政績,監察院勇於糾正大巨蛋的舉動,粉碎了社會大眾對於監察院「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刻板印象,全台各地的陳情案蜂擁而至,環保團體也將監察院視為控訴政府違法缺失的重要管道。遭糾正的北市府不但沒有反彈,反而公開感謝監察院給台北市一個重新檢討大巨蛋案的機會,郝市長並承諾「將重新規劃一座符合市民使用需求的文化體育園區。」

    反倒是大巨蛋案遭糾正讓遠雄集團急得跳腳,創下史上頭一遭有得標廠商因行政機關被糾正,接連登報召開記者會無禮(理)砲轟監察院的輝煌紀錄。面對得標廠商公開污辱監察院的幼稚行為,監察院選擇嚴守自身的分際不予回應,靜待行政機關改善處理的結果。500天過去了,監察院滿意行政機關的改善情況嗎?

糾正500日沒結果,敦請監察院落實糾舉權與彈劾權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經過這一年多來的檢視,明顯可見遭糾正的臺北市政府,並未依法針對監察院糾正的相關違失完成改善。

    在監察院糾正案發布之後,行政院工程會、臺北市政府與遠雄集團,接力串場排演「你糾正,我裝傻」的肥皂劇。北市府先擔綱發文遠雄「依監察院糾正意旨與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段,撤銷原同意變更協力廠商之行政處分」,遠雄集團隨即向工程會提出申訴,再由工程會接力串場裁定「北市府未說明撤銷理由違反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段,撤銷北市府行政處分」的戲碼(參新聞稿附件一) 。

    如此「雞同鴨講」又「牛頭不對馬嘴」的處理程序,造成遠雄「得標後變更協力廠商同時變更投資計畫書」的違法行為依然存在,甚至以「商業(70%)大於體育(30%)」違反都市計畫與量體爆增80%違反招標公告的規劃方式,在北市府的護航下強勢通過都審,讓大家是「霧裡看花,越看越花」,郝市長不是承諾要重新規劃嗎?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對於行政機關消極面對監察院糾正違失不積極改善,漠視監察院釋出「只對事,不對人」的善意,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再次向監察院陳情,敦請監察院應立即糾彈北市府的違法行為,莫讓監察院的威信因大巨蛋弊案而侵損。

 

甄審委員受招待,新協力廠商資格也違法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台北市議會黃珊珊議員曾爆料95年大巨蛋第八次甄審委員會前,至少有三名以上的甄審委員與遠雄餐敘,此舉已然違反甄審委員不得與投標廠商私下接觸之規定,結果原本第七次甄審委員會以9:7不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的決議,卻在第八次甄審委員會時以9:2大翻盤,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為羅興華建築師與美國HOK,其中有一位與遠雄餐敘的陳姓甄審委員,還因其他標案甄審過程中收受廠商賄賂遭判刑確定,足見當時甄審過程弊端重重。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政府採購法第39條第2項明訂「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其負責人或合夥人不得同時為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之負責人或合夥人。」又查同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明訂「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不得參加投標。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遠雄變更的羅興華建築師,其實與承攬臺北市政府委託大巨蛋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的徐少遊建築師,同屬「瀚亞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公地點也都相同。在大巨蛋第一次都審專案會議簽到表在同一格位寫明「羅興華、徐少遊建築師事務所」,甚至會議紀錄也都登載簡報單位是「徐少遊建築師事務所」。因此顯見遠雄新的協力廠商資格,也已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因此第八次甄審委員會同意變更協力廠商的決定已然違法。此部份也將一併陳請監察院進行調查。

 

大巨蛋開發量違法爆增80%,馬郝涉圖利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大巨蛋招標公告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為316,800平方公尺,但遠雄巨蛋公司最通過都審的規模卻暴增到555,070平方公尺,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曾於98年9月23日與99年3月19日兩度向監察院陳情,更於大巨蛋歷次環評與都審會上公開提出質疑,然北市府教育局官員每次都猛打太極,均只回應此一變更已經依法公告,卻提不出相關公告的電磁紀錄。

    依據政府採購法與促參法規定,招標內容有關重大權益事項的變更,應公告於政府採購公報與工程會網站,經查行政院工程會網站並無變更量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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