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冤大頭?
空軍士兵江國慶慘遭錯殺,整個司法及檢調制度再度遭受到民眾嚴正的質議。依據最新民調顯示,近七成的受訪民眾對於司法公信力觀感不佳及檢察官與法官辦案抱持質疑態度。事實上,江國慶含冤而死十五年,其冤獄賠償金至少上千萬元。根據司法院近5年來,光支出冤賠金額就超過1億7000萬元,而法務部「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也發放3億7000多萬元,若加上未提出申請或未獲准賠償者,冤獄的人數還要更多呢,但向這些失職或違法的司法官員求償成功的金額上卻掛零。
「鹿港幽魂」的作者,世新大學江元慶助理教授指出,台灣每年司法案件為350萬件,假設一個案件有一個原告一個被告,每年就會有700萬人進入法院,然而近十年內人民繳給法院的民事裁判費就高達712億4807萬元,實際上卻得到這種裁判品質,實在令人憤慨!台灣冤案的比例過高,冤賠金居高不下,人民有苦難伸,著實印證了一句話「堂上一點硃,百姓千滴血。」法官及檢察官掌握政府最多的司法檢警調等資源,當人民支付大筆的薪水給這些司法官員,一但官員判錯或偵辦違失,在毀人一生之後,這些違失的官員又得到了什麼應有的懲戒呢?人民被冤枉了,反倒又要由冤大頭的人民來負責買單,這樣的司法體制的不嚴謹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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