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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小便宜竊寢具 錯交贓物露馬腳

2011/02/06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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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照片

竊嫌因錯交竊得的贓物,意外的「告訴」警方自己也涉及另一起竊案。

 

  (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嘉義市北門派出所於日前接獲轄內汽車旅館報案,聲稱房間內財物遭住客竊走,員警依據業者提供之車牌,循線查獲一對涉有重嫌的年輕情侶,經通知情侶到案說明後,二人坦承不諱,全案依竊盜案移送偵辦。

    嘉義市警二分局表示,員警在接獲旅館業者報案後,立即循著旅館所登記車牌找人,一開始原研判歹徒係有計畫性犯案的慣竊,沒想到查證過程非常順利,很快就找到涉有重嫌的廖姓男子;而經通知該名男子到場後,廖姓男子也向警方坦承竊取汽車旅館的寢具,並主動交付竊得之寢具等物品。

 

    原案件應可就此結案,但員警卻發現,廖姓男子所提交之寢具贓物,上面是繡著另家汽車旅館,並非原報案之所轄之汽車旅館,這烏龍交贓讓警方當場傻眼,也為此而持續擴大追查。

    據廖姓嫌疑人表示,他平時皆會與其女友開車到汽車旅館住宿休息,覺得旅館內之寢具棉被非常舒適,且因為住宿費用也不便宜,因此貪小便宜,異想天開藉著住宿時將寢具帶回家用,沒想到這樣的行為讓自己觸法,絲毫沒有想到後果。由此,廖嫌也因拿錯竊得的贓物,意外的「告訴」警方自己也涉及另一起竊案,證據確鑿向警方坦承分別在這兩家汽車旅館中涉案,也主動交出所有竊得之財物。

  嘉義市警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表示,民眾勿以惡小而為之,往往一個貪小便宜的行為,會讓自己觸犯到刑法規定,得不償失,因此應遵行一切法令的規定。也請民眾應多保護自己本身財物,正值年節期間,民眾常因忙碌而讓宵小有可趁之機,造成財物上的損失,所以,要多注意本身及住家安全,一同維護秩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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