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即奢侈又浪費
你一定感覺得到過年氣氛一年不如一年, 這個『罪魁禍首』就是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州官放火即奢侈又浪費
恭賀新禧!無論母鶴是否叫春。
你一定感覺得到過年氣氛一年不如一年,不是人情淡薄或景氣不佳,而是一些年節原有的聲音消失了,就像聖誕節沒有唱詩班報佳音或墾丁春吶失去了吶喊。
這個『罪魁禍首』就是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制定/修正日期】民國99年4月30日
【公布/施行日期】民國99年6月2日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3347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3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規範爆竹煙火之管理,預防災害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確保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管制爆竹煙火立法目的是為了人民生命財產,基於環保立場,不放鞭炮是可以減少廢氣污染,但是政府在這種三百六十五天才發生一次的事情上大動干戈、虛張聲勢,實在是作秀,如果真要作事情,應該將初一十五每個月兩次的燒金紙禁絕,對減碳的效果更大。政府『有種』(大都沒種)就試試看,先從全台所以寺廟著手禁止,借用花博夢想館的科技,送給每間寺廟一個香火鼎盛的銀幕香爐,人們漸漸習慣之後,就可勸導家裡拜拜也不要燒金紙。
比『沒有種』更可惡的,是政府只管人民不管自己,人民的爆竹煙火受到管制,各地政府卻時時處處的奢侈浪費,藉故大量施放煙火,人民的納稅錢百萬千萬的亂花。中華民國百年煙火,充滿不祥之兆,這個不像國家的國家百年之後到底會如何,如果政府心態不改可不是放了煙火就能改運。
美化環境基金會姜樂義執行長寄來一張照片,他覺得像這樣的濃煙應該要有效管制。
這股煙霧燒出一肚子火、冒了一屁股的煙。
( 姜樂義攝影)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1/2/10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6186(母鶴叫春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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