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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局長也想當丁部長、丁署長嗎? 轉貼

2011/04/0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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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朋友寄來去年的松菸資訊,好奇寶寶沒有報導過,所以為了資料完整性,轉貼以供參考。

丁局長也想當丁部長、丁署長嗎?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

發稿時間:2010年10月18日下午14點30分

發稿地點:台北市政府904會議室(大巨蛋第七次都市審議委員會專案會議)

 

 今天上午北市府召開台北大巨蛋第七次都審專案委員會議,一如往常會議中砲聲隆隆,都審委員、社區居民里長、光復國小家長會與環保團體等,均針對相關量體爭議、交通衝擊與招標違法等事項提出質疑,但討論到最後,會議主席都發局長丁育群竟然在交通委員未出席,交通衝擊尚未釐清的情況下,主導做出原則通過的決議。


主席此舉引發與會都審委員反彈,林俊興委員表示:「一開始我就要求應該回復到原始的設立目的,整個巨蛋雖然很大,但不要彰顯它的量體,儘可能讓它變成廢鐵,真正要聚焦的是文化、古蹟與藝術。」胥直強委員接著表示:「我們的原則通過應該有前提。」林俊興委員表示:「如果申請單位再怎麼努力,都無法讓這塊地吃得下這顆巨蛋,我們當然無法支持這個案子,是不是送回去要教育局再重新調整內容。」在與會委員與主席溝通無效之下,與會委員堅持應今日專案小組應做出附帶決議,再送都審大會審查,胥直強委員表示:「大概算是專案委員會議的結束送到大會,送到大會之後我希望看到的不是用原則通過這四個字,而是要強調原則通過前面的條件,也就是交通、環境的影響,跟量體的確認,送大會之後請申設單位要先講清楚,要不然到了大會這兩個問題沒解決,我們還是很難作決議」林俊興委員表示:「希望下次報告的時候鳥瞰圖少用,應該用人性化的角度來說明」最後專案委員會決議:

 

1.        交通、環境的影響請申請單位再詳細說明,相關議題一併提送大會做說明與確認。

2.        應將前面七次審查會議的相關問題做出整理與修正後,在大會中一併報告。

3.        其他部分原則通過,資料修正經本局審視無誤後提大會報告並確認。

 

 

丁局長也想當丁部長、丁署長嗎?

今天終於再度見識到市府強勢護航的功力,縱使全場會議無論是都審委員或是在地居民都是反對意見,主席丁育群局長還是厚著臉皮主導原則通過的決議,讓人回想起全力摧毀松菸森林的兩位中央部會首長,一個是前台北市教育局局長吳清基(現任教育部長),另一位是前台北市環保局局長沈世宏(現任環保署署長)。

吳清基部長在台北市教育局局長任內,主導大巨蛋BOT開發案的招標與簽約,搞出了喪權辱國還被監察院糾正的大巨蛋BOT合約,現在高升教育部部長。

沈世宏署長在台北市環保局局長任內,無視於環評大會上的各項爭議,強勢主導通過大巨蛋環評樹木移植變更案,讓台北市政府可以順利清空松山菸廠的樹木,完成順利交地的大工程,護航大巨蛋政策有功,於樹木移植環評通過後,立即高升環保署署長,得以惡搞中科三、四期環評案。

    我們不禁懷疑,我們的丁局長是不是也想如法炮製,努力捍衛馬前市長的錯誤政策,這樣有一天也可以高升營建署署長呢?

 

僅靠微幅縮小3.7%的量體就可以改善環境、交通衝擊?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在會議中表示,大巨蛋環評變更量體案於6月28日遭到否決,主要是開發量體與交通衝擊過大,超過環境涵容的臨界值,依據環評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在原基地進行相同開發行為時,開發單位所提的替代方案不得違反不應開發的決議。但今天遠雄巨蛋公司送審的量體僅較原案微幅縮小3.7%,減少的又是地下停車場,等於是把交通問題丟到外面來,讓周邊區域的交通衝擊更大,顯然違反環評法的規定,而且本案商業量體過多,違反都市計劃法第38條與「擬定台北市原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土地為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

    蔡雅瀅律師表示,都市計畫法第38條明定:「特定專用區之土地及建築物,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在都市計劃既然是「文化體育」用途之特定專用區,自應依特定專用區(文化、體育)使用。且本區細部計畫亦載明:「本特定專用區將以提供文化體育設施使用為主,商業休閒遊憩為輔」,因此本案的商業量體應該要比巨蛋量體還小,這樣才符合細部計畫的規定。

 

光復國小校地不足,松山菸廠應保留作為森林運動公園

    甫當選光復國小家長會會長的潘珮君會長於發言時表示,二. 目前本案環評已因交通衝擊與量體過大,在6月28日環評大會遭到否決,顯見大巨蛋的興建,勢必對本校學童的學習環境造成嚴重的衝擊。經檢視本次送審的資料發現,開發單位送審的量體僅較原案微幅縮小5%,根本無法解決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也未明確說明本校家長最關心的防災疏散問題,為保護本校學童在校期間的生命安全,懇請各位委員繼續努力,嚴審大巨蛋案對本校學習環境的衝擊。

潘珮君會長接著表示,松山菸廠92年的時候通過都市計劃變更,將原來的工業區變更為「台北文化體育區特定專用區」,但經檢視現有的規劃內容,除了大巨蛋體育館裡面有個棒球場外,完全看不到所謂的體育設施,這樣的規劃內容是否符合都市計畫特定專用區的定義,有非常大的檢討空間。本校的校地嚴重不足,每位學童能分配到的校地比例僅7.06㎡,遠低於台北市國小學童可分配校地平均值的一半以下,且長期以來台北市的綠地面積也遠低於都市計劃法所規定的比例,因此本會強烈建議體育園區除了棒球場外,應興建更多的戶外運動設施與公園綠地,讓鄰近社區居民與本校學童有更多可以活動的空間。

    潘珮君會長表示,大巨蛋案在去年9月遭監察院糾正後,光復國小家長會即進行第二次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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