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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翻版 廣慈博愛院BOT與招標評選會議決議南轅北轍 社會局護航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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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黃珊珊、陳政忠15日(五)於民政部門質詢時指出,繼小巨蛋後,廣慈BOT案將成為另一個孵不出來的“蛋”。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從民國98年6月得標並與市府簽約至今,不僅未依規定在60天內提送協力廠商正式契約。反而學”大巨蛋案”來要求變更協力廠商,而市政府在無任何特殊理由可同意更換之下,社會局只能罰錢罰錢罰錢,柏德照樣從市府這拿到土地、設定地上權、也開始向銀行團辦理融資,而協力廠商的正式契約拿不到,柏德就要求變更協力廠商,社會局明知違反評選會議之決議卻任由擺爛!?問題大到無法想像:
一、 評選會議要求得標人承諾保證協力之社會福利機構須營運五十年,但是柏德得標後要求變更協力廠商:
(一) 依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申請須知之附錄三1.2.6規定,指乙方於簽訂本契約後60日內,依投資計畫書、甄審會及甲方意見修正提出之投資執行計畫書草案經甲方核定後之計畫,做為執行興建營運本計畫之依據」,柏德沒按期限提出,社會局依約每天罰款2萬元,限期到99年2月11日提出,到現在已經罰款3百多萬,柏德還是未依約提出評選會議決議的協力廠商正式合約,社會局竟一直擺爛到現在。
(二) 因為柏德公司於得標後就向原協力之社福機構恆安提出合約期間由50年之經營改為5年,5年期間連建物都沒蓋好,更遑論營運?柏德說那就以一億元借牌給它們,恆安嚴詞拒絕後柏德就朝向更換協力廠商的方向一步步要求社會局同意變更。社會局有依法處理嗎?
二、 林前副市長退回更換協力廠商、社會局轉簽李前副市長就同意與柏德協調:
(一) 廣慈BOT案在甄審會議中,主持人為前副市長林建元,投標廠商也曾向評選委員們明白指出社福部分一定會由恆安老人養護中心來承作50年,並簽下切結書保證,還有錄音錄影,柏德得標正式簽約後,因為無法取得恆安之正式契約,向社會局提出更換協力廠商,社會局並上簽給前副市長林建元。
(二) 前副市長林建元本來就是評選委員會主席,對評選決議一清二
楚,立即退回更換協力廠商的簽呈,社會局更厲害,把該案轉給另一位李永萍副市長簽核就同意跟柏德公司召開所謂協調會,還推說評選會議紀錄都已封箱無法取出。難道林副市長是講好玩?
三、社會局竟與柏德協調到外面的飯店密會:
(一) 99年5月間李副市長簽核同意與柏德召開協調會,社會局黃副 局長全權代表市政府出席,但開會地點竟然不在市政府而是在柏德公司董事之一經營的凱薩飯店!市府官員還要到飯店與廠商協商,真是聞所未聞!
(二) 開了兩次協調會,社會局終於想出一個方法要柏德寄存證信 函給恆安,證明是恆安拒絕簽約,就可以有合約之”特殊情 形”變更協力廠商了!
(三) 恆安也寄了信給市長及社會局把柏德要求借牌及只給五年合約的來龍去脈說得一清二楚,也願意依照原投標計畫與柏德簽約50年,社會局只輕描淡寫回覆說知道了!
(四) 現在社會局還在想地也交了地上權也設定了、款也罰了,到底要怎麼辦?顧問公司就變成萬靈丹,反正跟新生高一樣都是顧問公司的錯!
四、中興工程使命必達,評估報告市府解約要賠償4億8千萬:
(一) 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是本招標案的顧問公司,社會局找來中興工程提供一份評估分析說明書,指出若市府現在就終止與柏德的合約時,就要賠償4億8千萬元給柏德公司,然後社會局就拿著這份評估書來辦理,顯然市政府只能同意變更協力廠商一途。
(二) 反觀另一件街道家具BOT案,市府以廠商違約態度強硬立即終止契約,沒看到說因為要賠錢就不依約終止,顯然市政府對柏德特別禮遇。
(三) 此外,社會局與中興工程關係也耐人尋味!據社會局企劃科余姓離職員工具名檢舉指出,社會局企劃科科長和中興工程的張經理有過從甚密的關係,還幫科長做許多私人事務,是不是也多少影響廣慈BOT案的進行?但這份檢舉書石沉大海,無人聞問!
三位議員要求政風處於一個月內調查清楚,並約詢林前副市長了解退回協力廠商變更之緣由,如有不法,應送請檢調單位及監察院追究責任。
廣慈博愛院會不會成為另一個巨蛋,一躺10多年,就要看市政府的智慧了,違約廠商有通天本領,社福專區的原意早已被商業利益取代,郝市長應該要清楚的給所有市民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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