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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網使用FOXY IP遭公佈

2007/11/19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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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業基金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IFPI),十月卅日透過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向各大專院校發文,聲明已對網路資源分享軟體「Foxy」提出告訴,並公布卅餘所學校內、以學校網路使用Foxy的使用者IP,供校方處理。

【記者沈琬婷報導】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業基金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IFPI),十月卅日透過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向各大專院校發文,聲明已對網路資源分享軟體「Foxy」提出告訴,並公布卅餘所學校內、以學校網路使用Foxy的使用者IP,供校方處理。

據了解,立法院於六月十四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增訂Peer to Peer(P2P)軟體侵權責任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者的同意或授權,意圖提供公眾公開傳輸及重製著作,或提供技術給公眾傳輸,並收受廣告利益者,將視同侵犯著作權或製版權。

IFPI表示,目前以「侵犯智慧財產權」對Foxy提起告訴,全案已由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中。被公佈IP位置的學校包括:中山大學、中央大學、中正大學、交通大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等學校。

政大電子計算機中心網路研發組組長林鳳銘表示,目前已將IFPI所公布的八個IP,列入「本校學生宿舍網路智慧財產權侵權處理程序」辦理,下載若係學生個人行為,前二次初犯,須至電算中心簽切結書,若達三次以上,將依「學生獎懲辦法」處理。

清華大學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組長唐傳義表示,目前已對被公布的九個IP,進行六個月學校網路停權處分,並強調學術網路僅供全校師生學術用途,使用者應遵守「清大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若有違法情事,學校也將對學生做出處分。

林鳳銘則表示,針對P2P軟體的使用,校內有實施流量管理,未來也將研議校內是否全面禁止Foxy的使用。

此外,台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資源網路組李美雯表示,Foxy軟體的危險性來自一對一傳輸,使用者電腦內所有資料都將與人共享,其中包括帳號密碼、企劃案、研究論文、報告等。事實上,今年二月就曾發生台北縣某警員因使用Foxy,導致總統車隊路線的警衛資料外流;四月也傳出因警員使用Foxy,導致警局筆錄資料外洩。台大考量資料外流的危險,自四月十六日起,已規定校內網路全面禁用Foxy。

但台大目前只禁止學生使用Foxy,但其他下載軟體如P2P、BT(多點對多點檔案傳輸軟體),並不禁止。李美雯表示,P2P軟體本身並無違法,但若學生以軟體進行非法下載,即觸犯著作權法,學校也會進行流量管制。但未來是否全面禁止P2P與BT軟體,仍須視教育部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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