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丁貴持募款箱抗議集遊惡法及繳款(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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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7蔡丁貴教授與鄭國忠二人遊行募款,警方反制以「違反公務」移送,兩案併案判處拘役30天不得上訴得易繳罰金。

7/25上午蔡丁貴教授持募款箱經過流亡政府總統府前抗議高喊「馬英九下台,吳敦義滾下來」,並以募得捐款向地檢署執行處繳納罰金。

路線規劃:公投盟出發(立法院中山南路一段門口),行經監察院前過馬路右轉
(忠孝東路與中山北瀝餘)心直行台北車站前心左轉館前路口(新光三越)心襄陽
路左轉~重度南路一段左轉~經總統府前心右轉貴陽銜一段直行心中華路口心
銜接貴陽街二段心右轉柳州街(台北地方法院第二行政執行處)

蔡丁貴募款抗議集遊惡法─府前篇

蔡丁貴募款抗議集遊惡法─立法院及檢察署前記者會

蔡丁貴募款抗議集遊惡法─街頭募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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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護台灣聯盟記者會

時間:2011/7/25/(一),AM10:00
地點:台北市中山南路一段立法院大門前

內容:
2009/1/27蔡丁貴教授因為多次抗議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舉動遭受多次集會
遊行法的罰緩,累計罰款達八十四萬新台幣。由於公投護台灣聯盟為了繳交罰款,
造成經費拮据,之前甚至個人帳戶被凍結,所以許多民眾拿了家中的零錢(銅板),
募得金額,在一月二十七日繳交完集會遊行法的部分罰款後,因為金額不足,在
接近午時由台南市上來聲援的鄭國忠牧師陪同之下前往台北市沿路托缽。
然而警方中正一分局到總統府沿路部署警力,要阻擾兩個人的前進,依照集
會遊行法規定,三人以下均不違法,但兩人行經總統府前方人行道時遭到警方攔
阻不准通行’與警方理論仍然受到強力阻擋而無法通過,事後刻意不以「集會遊
行法」移送法院,反而以理論過程與警方發生爭執,而改以「妨害公務」起訴。
但經台北地方法院初審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經高等法院判處拘役30
日’得易科罰金,並不得上訴而定讞。警察限制人民行動自由,人民反而因與警
方理論而吃上「妨害公務」官司而受罰。由檢警齪劣的惡行可見司法是流亡政府
壓迫人民行動與言論自由的工具,既末按照「集遊法」執法,反而變相地阻撓人
民行動自由,人民不從既以「妨害公務」移送起訴及上訴,強加諸罪刑,嚴然警
察國家復辟。
.蔡丁貴教授這次將以一人方式治路托缽募款以繳交罰金,目的在於凸顯警檢
起訴與上訴之荒謬,更要讓社會大中了解法院確實是流亡政府開設來壓迫人民工
具’縱然法院體系內有部分具有良心的法官存在仍然不敵恐龍法官的戒嚴心證。
因為罰款時間已到,法院接下來就是通緝拘提蔡丁貴教授,這次我們主要以沿路

托缽方式募得罰款,控訴流亡政府檢警違反自己的「集遊法」,妨害人民行動自
由,卻以「妨害公務J的莫須有罪名將人民起訴與定罪。人民有通過人行道的自
由’有表達反對流亡政府體制的自由。這次警檢與法院沆瀣一氣,再度證明司法
是流亡政府壓迫人民與整肅政治異己的工具。期盼台灣社會大眾以小額款項支持
贊助蔡丁貴教授蒙冤的罰緩,共同來表達對流亡政府之司法假面具的不滿。這種
人民的力量就是對施暴的流亡政府最好的非暴力的抗爭。歡迎大家一起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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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者秉持知識,技術,膽識,勇敢面對獨裁專制當局惡法和私法,以不合作主義展現台灣人智者不惑,仁者無敵,勇者無懼的非暴力抗爭典範.這個壓制民意,違背人權的集遊惡法是流亡政府戒嚴的延伸產物,遲早會被廢除.蔡教授抗爭不義體制惡法,正向台灣社會控訴流亡體制的荒謬與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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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1.04.18

bulamyang

加入時間: 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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