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不完備、法令缺 棲地保護另尋出路
環境資訊電子報2007年11月26日台北訊,李育琴報導
「10 萬人的每人1元,比1人的10萬元力量更大。」台灣目前唯一的文化公益信託「台北古蹟公益信託基金」由永豐銀行受託管理。此公益信託基金的委託人為永豐信 用卡公司,其理念為一個城市必須要有特色,因此以保存為手段,讓這個城市有記憶、有過去,才能有未來。這項公益信託自開始設立以來,所募得的金額已經超過 550萬元。作為公益信託的一個成功範例,台灣古蹟公益信託基金成為亟欲推動環境信託人士的重要參考。
在上週末(24-25日)舉辦的「2007環境信託理論與實務論壇」,推動環境信託所遭遇的實際困難與解套方式,獲得充分討論。許多目前正在進行的 棲地保護案例中,過去曾經嘗試以環境信託方式達到保護土地的目的,卻在執行時遇到困難,轉而以不同方式,把重要的生態環境保護下來。
荒野保護協會以各種方式取得荒野地並加以保護、使其恢復生機為宗旨,儘管這與環境信託理念相符,卻礙於法令與實際面的阻礙,未有成功的環境信託案例。不過荒野卻在台灣各地,以受委託的方式管理和保護重要的棲地。
以 宜蘭縣雙連埤為例,雙連埤有著許多台灣特有的水生植物。在發現這塊溼地時,這塊私人擁有的埤塘面臨著開發破壞的危機,荒野曾經想要募資把埤塘買下來,地主 卻趁機哄抬價格,要價2億元,這樣的價格顯然有違公義,後來在宜蘭縣政府有心介入下,以5000多萬元徵收該地,這塊溼地才得以保留下來。
荒野保護協會副理事長陳俊霖表示,如果當時有更完善的環境信託制度,且地主不刻意抬高地價,那麼透過信託募款,就可以把這塊地買下來,成就第一個台灣環境信託案例,讓這塊珍貴的水生植物棲地保留,成為全民的資產。
陳俊霖說:「儘管荒野沒有買成雙連埤,但有些事在信託機制完備以前就可以做的,我們已經在做了。」
如荒野、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想要透過環境信託保護棲地的團體,未能如永豐銀行成立古蹟信託基金一般,設立環境信託的原因包括,目前的公益信託僅能以信託法來執行,而信託法規定受託人必須是信託業者,委託人才得以免稅;此外,各主管機關甚至沒有完備的公益信託施行細則。
在這樣的困境下,環保團體想要達到成立環境信託以保護重要棲地的目的,除了循荒野的模式,以代管委託方式進行保護,更積極的應要推動信託法的修法,以及要求各主管機關完成相關辦理細則。
參與論壇的團體和有心人士對於推動環境信託,及相關修法的後續行動,表示樂觀。往後將透過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作為環境信託資訊平台,成立推動小組,共 同尋找環境信託的出路。而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秘書長丘如華,則以長期關注文化資產與環境議題的經驗,鼓勵更多民眾來關心和參與公共事務,讓每個人以不同 的方式參與、投入,支持NGO、NPO,讓英國國民信託的精神得以在台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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