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烏魯木齊檢察官」?
「刑男大律師」V.S.資深媒體人 講乎你知
記者吳振昕/台北報導
近來,司法審判系統遭受嚴厲批評,人民發起白玫瑰社運走上街頭表達不滿的聲音。人民除了對「恐龍法官」、「奶嘴法官」感到生氣,還包括檢調系統的「烏魯木齊檢察官」。什麼是「烏魯木齊檢察官」?快樂聯播網「刑男大律師」節目,於8月14日(週日晚間6:00-7:00)邀請資深媒體人林朝鑫,為聽眾朋友剖析烏魯木齊檢察官濫權違法、欺壓百姓的惡質辦案手段。
檢察官違法犯紀屢見不鮮,卻因官官相護而不了了之,即便其行為已涉及刑責,懲處卻經常不痛不癢,甚至監察院明令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的案件,竟然也可以在法務部躺到「超過十年追訴期」,甚至對一再偽造文書濫權起訴的檢察官「明降暗升」。
林朝鑫表示,原本應明鏡高懸為民申冤的檢察署,竟然會有烏魯木齊檢察官不斷上演濫權違法、欺壓百姓的戲碼,有的檢察官仗著當事人有求於他,見對方頗具姿色,利用偵查庭中上下其手,甚至脅迫性侵當事人;有的利用線民暗中與黑道勾結,仰仗政府賦與他們的調查權,明著是查緝走私,暗地裏卻替黑道護航;更多的是沒有證據卻起訴,有證據卻不起訴的烏龍起訴書,關鍵在於當事人知不知道「提錢來講」的門道。
「東窗事發」的檢察官,主管機關竟可「網開一面」,以其「轉任律師」做為不起訴的交換條件,導致這廂貪贓枉法的檢察官「安全下莊」,成為熟門熟路的「司法黃牛」,如此偏袒行為,如何樹立清明的司法環境?維護百姓權益?
主持人Toro蔡表示,司法人員因有龐大的公權力,其道德標準應該更加嚴格,許多國家對濫權違法之司法人員,均判予重罪以昭炯戒,然而我國司法體制卻適得其反,不適任司法人員之退場機制,遲遲無法發揮作用。他呼籲聽眾朋友多多關心司法,用人民的力量推動政府加速司法改革,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
快樂聯播網「刑男大律師」於8月7日首播,主持人「Toro 蔡」蔡富強律師與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吳景欽教授一起探討「日本女學生遭性侵案」、「江國慶枉法裁判致死案」兩起備受矚目的刑案,獲得聽眾朋友熱烈迴響。8月14日晚上六點請鎖定FM89.3,快樂聯播網「刑男大律師」,「Toro 蔡」帶您認識台灣[的「烏魯木齊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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