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兩公約與環境人權的主張《環境法研究會(2011年 第06場)》
講題:兩公約與環境人權的主張
講者:張文貞老師(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時間:8月19日 星期五 4:30 PM-8 PM
地點:台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七樓 第一會議室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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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同時也脫離了國際人權體系。四十年來, 政府和民間社會都鮮少對國際人權規範著墨,導致台灣的教育及職訓嚴重缺乏國際人權的理念。長久以來,台灣的公民社會團體經常為了某一條法律、行政命令或行政措施之無理不公,展開艱苦的抗爭,卻難以獲得正面結果。近年來,在政府與財團聯手下,強制徵收土地、過分且不當開發,當地居民被迫遷徙、遭受污染毒害的案例不斷發生,環境訴訟儼然已成遍地烽火。
我國政府於去(2010)年完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的批准程序,並於同年12月9日啟動「兩公約施行法」;自此,兩公約已在我國具有國內法之效力。
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兩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在兩公約施行法的規定下,所有國內法令及行政措施都必須依據國際人權標準進行全盤檢討及改正。換言之,兩公約已不再是「抽象而遙遠」國際條文,而應該是國內法的立法標準。兩公約國內法化的責任雖然必須由各級政府承擔,但我們公民社會的團體及個人也必須負起監督的責任,以彌補政府努力不足之處。
張文貞老師此次將為大家說明兩公約的精神內涵與環境人權的關聯,同時列舉全球環境人權的案例及國際發展趨勢,再與台灣法規及施行現況比較,除了提供身處戰鬥狀態的我們一個學習的機會,也為我們儲備未來可用之彈藥工具。歡迎大家踴躍參與研究及討論。
※相關資料,請見下列網站:
好奇寶寶因為上課完稍事休息才出發,且原先場地通知為台大法學院,陰錯陽差在路上塞了一個多小時才到,到場時,已經錯過大部分的演講,好在討論時間也很精彩。演講漏掉部分,已請主辦單位提供連結,稍後補足。
1. 臺灣環境與社會運動最後非要訴諸司法權 請聽台大張文貞教授教你怎樣用國際人權法救臺灣 2011-08-21 05:37:52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88683
2. 如果我們是個正常國家?臺灣國際人權法有嚴重的的斷層!三鶯部落可以用兩公約家庭權拒絕搬遷 兩公約與環境人權的主張(五)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88727
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_loo6ZIYls c7
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TFjkE240As c8
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MoCWgFvcxM ca
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bOwTRTV19Q 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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