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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諾言(中)--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2011/08/24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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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第三章狂飆 3-2 信守諾言(中) 

這一場「組黨行軍」,我的訴求非常清楚,我是挺身而出,抗議國民黨逮捕鄭南榕,我要求解除黨禁,可是我的抗議行動的主張,在那白色恐怖時代,報紙報導出來的,我居然成了街頭小丑,不受桃園市民歡迎,遭到圍毆,好像是罪有應得,現在,請你看看一九八六年六月九日台灣時報的一則報導,你就可以瞭解了。

照片

1986年台灣戒嚴時期,有關江蓋世「組黨行軍」的報導(1986年6月9日,台灣時報)

江蓋世服裝怪異  在桃園當街挨揍 

(桃園訊)小有名氣的無黨籍作家江蓋世,昨天從桃園徒步到中壢市參加黨外公政會桃園分會成立大會時,因服裝「怪異」,在桃園市中山路口附近時,因不受桃園市民歡迎,被五六名年輕的市民毆打成傷,一時有很多市民蜂擁前去看熱鬧,擠滿人潮。

昨天上午,黨外作家江蓋世為慶賀黨外公政會桃園分會成立。上午十時許到桃園市大廟口,和高雄朋友陳萬富約好,一起以徒步方式到中壢市育樂中心參加黨外桃園公政分會成立,因陳某遲遲未到達,江蓋世一氣之下,在十時四十五分許,由北區黨外人士絲彥華、江彥儒陪同下徒步到中壢市。

由於江蓋世「服裝」怪異,引起市民不滿,在桃園市中山路口,被五、六人包圍毆打成傷,江某被市民「修理」時,適好某治安人員路過,前往解圍,也挨了一拳,無黨籍人士絲彥華也波及 ,秩序一時混亂,場面十分火爆。江蓋世被五、六個市民「修理」躺在地上後,絲彥華、江彥儒與某情治人員護送到一家咖啡店保護。十時四十五分後,治安單位為了其安全起見,避免被市民「修理」,警方與無黨籍人士江彥儒、絲彥華等人以一輛車輛護送到中壢市,結束一場意外事件。

十年後,重新看這一則報導,真是爆笑烏龍!我抗議的訴求,不見了,卻變成了,由桃園徒步走到中壢,慶賀黨外公政會桃園分會成立,我是抗議戒嚴啊,我是要求組黨啊,我是抨擊國民黨逮捕鄭南榕啊,沒有了,都看不見了,只剩下「江蓋世服裝怪異,在桃園當街挨揍」的新聞標題,這就是戒嚴時代的新聞報導,由此可見一般。

更令人諷刺的是,我出發前,派出所主管還親臨現場「諄諄告誡」,當我一踏出大廟口,尾隨而來的是一群陌生男子,警方人員都不見了,等到他們將我圍毆在地,揚長而去時,警方人員「適時」的出現,這樣的情節安排,難怪我的一些朋友,事後開開我的玩笑,說道:「哈,哈!------那有這麼巧的事,那群人,就是警方派來的嘛!哈!……」

當然,事後,我也沒有再追究,也無暇派人去調查,他們是不是警方派來的,在這裡說出來,是讓你們了解,那個時代,人民對於軍警情治人員,並不信任他們,尤其是反對運動的堅定支持者,更把軍警情治人員,當做是統治者壓迫人民的工具。雖然,他們不全是那麼的壞,他們裡面,也有善良的人。

公然遭到圍毆,外表的鼻青臉腫,擦傷破皮,都不算什麼。但是,打我的人,卻是操著台語的桃園人,被自己的故鄉人毆打,這一點,最是叫我心痛……。

桃園「組黨行軍」的經驗,是我投身黨外運動的轉捩點。

關在屋子裡面,天馬行空,高談闊論,或大肆抨擊,或搖筆桿討伐,這不是我要做的事,我的運動哲學,變成很簡單,那就是行動,唯有身體力行,才能檢驗你提出來的主張是不是真理,唯有付諸實踐,才能激發你自己的潛能。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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