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我思我想6】公民記者也受保障
公民記者之新聞採訪自由,從釋字第689號解釋理由書:「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來看,因公民記者也是「一般人」,所以在「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之範圍內,亦受保障。
【公民記者-我思我想6】公民記者也受保障
榕樹學堂故鄉特稿/2011.10.03
公民記者之新聞採訪自由,從釋字第689號解釋理由書:「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來看,因公民記者也是「一般人」,所以在「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之範圍內,亦受保障。
惟跟追,雖在「合理理由」及「新聞具有公益性」時,得為之;但公民記者是否有必要使用跟追之方式,就要慎思,雖然其罰款很少,新聞媒體或專業記者基於新聞價值,或許不在乎,但公民記者是無給職的,因跟追被罰款,是否得不償失,值得思考。
而且跟追,大部分用於藝文、誤樂等新聞,議題性、休閒等新聞,是否有必要使用跟追之方式,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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