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促會阿學:保障感染者與同志人權 消除愛滋歧視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愛滋在台灣今年步入第26個年頭,現在的感染人數共有兩萬多名,然而權促會在意的不是數字多少的問題,而是這些數字背後每一個人發生了什麼事情。今年有一件跟同志很有關的事件,就在三月地檢署起訴了一名男同志,罪名是以「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的原因是「明知自己有男性間性行為者,就是高危險群,卻還去捐血」。
今年四月,權促會和一些民間團體,包括今天也在場的台權會,陪同這位朋友出席了第一次的開庭,雖然已不公開審理的方式進行,當天檢察官在庭內對當事人和法官說了一段話,他說:「如果今天法官最後沒有判他罪,那台灣的捐血制度就整個崩潰了。」
也因為這件事情發生,主管機關將修法,如果你有男性間性行為,不管有沒有危險的行為,一旦被發現有捐血的行為,都要罰錢,這樣的做法是不公平的。
這個事件告訴我們如果你是男同志,如果你是男生又和男生發生過性行為,不管你有沒有戴保險套,為了血液的安全,通通都不能捐血,因為我們的捐血標準裡面寫著,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可以捐血,跟異性戀的朋友有甚麼差別,異性戀一年內沒有危險行為就可以捐血了。所以,這是不是歧視
另外一個故事,更貼近你和我,如果哪一天你發現你的伴侶感染了愛滋,接下來會是怎樣的狀況呢?
現在台灣的法令,一個外國人,不論你在台灣待多久,不論你為台灣付出了多少,只要一旦被發現感染愛滋,對不起,台灣一點都不想要留你下來。當連中國都開放外籍人士入出境的時候,在一次的會議上,衛生署的顧問說出:「我們不要當最後一名就好時。」這樣的台灣是真的有進步嗎? 還是一直在原地踏步
剛剛所談的都是權促會正在協助,以及正在努力督促政府改變的工作內容,但這個工作僅靠著愛滋民間團體的力量是不夠的,希望在場的大家
都可以花一點點的心力
願意一起和我們關心愛滋這個議題,我們所擔心的
以及我們看到歧視與不公平的政策,才可能有轉變的可能性,希望未來在愛滋工作的路上
看到大家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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