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小琥/台北報導】在國際人權日前的12月8日,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與法務部在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舉辦「2011年國際人權公約研討會」為期二天,邀請來自日本、荷蘭、加拿大、韓國、美國、香港、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多名前聯合國官員、國際人權專家、國內學者演講。此外多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行政院人員保障推動小組委員、國內關心人權議題之民間團體組織、學者專家及公務人員亦前往參加,會中就我國落實兩公約相關問題發表論文。蕭萬長副總統也蒞臨研討會致詞。蕭副總統除了預告明年2月將出版國家人權報告書外還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民眾人權受保障時不會有感覺,但人權遭受損害必會感受深刻,因此人權保障是不斷爭取而來。來自各界民間組織紛紛發言,評論政府沒有落實兩公約,實施成效「幾乎是零」。
來自日本、曾經擔任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人權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安藤仁介教授談到,曾經有台灣的友人向聯合國日內瓦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們詢問,台灣能不能加入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委員們的意見很一致,皆認為這不是法律上的問題,而是政治上的問題。所以安藤仁介教授建議目前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或任何其他專門機關或國際法院規約當事國的台灣,唯一的可能性是由聯合國大會邀請參加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是礙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聯合國大會很難做出這樣的邀請。紐西蘭前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Margaret ANN Bedggood透過網路視訊,分享「社會經濟和文化權利之進展與政治」,談到要如何在全球遼闊的範圍中實現社會與經濟上的正義?她認為透過「國際合作及援助」才能解決。
馬總統在兩年前的國際人權日指出,由於中華民國喪失聯合國代表身分,無法以遞交兩公約給聯合國存放的方式,讓公約生效;但為表示台灣貫徹人權決心,政府主動將兩公約國內法化並正式施行,未來任何法律假使與兩公約內容牴觸,皆屬無效。兩年後國內實際狀況又如何呢?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高涌誠表示,兩公約施行法實施以來,各級政府機關動輒違反或錯解兩公約事例不斷,不僅司法判決沒有引用兩公約的論述,行政與立法機關對於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之二年修法與改進之期限要求,視而未見,監察院對於政府違法跳票亦完全不見追究責任,令人懷疑政府落實兩公約之決心。東吳大學陳俊宏副教授在人權公約教育培訓單元表示,國際人權兩公約只有簽署沒有落實是沒有用的,必須加強培訓與教育才能落實。法務部常務次長陳明堂擔任與談人時表示,二年多前法務部接手推動兩公約於國內施行,因為時間只有幾個月,不像英國有二年的準備期,所以準備時間緊迫效果也不如社會期待,未來將從公務人員開始加強人權教育。
現場來賓發言時形容政府部門推動兩公約,人力經費都比民間團體充裕,但兩年後成效幾乎是零,根本是「賴皮」。但是民間團體對於人權保障的推動卻一波接一波,以民間司改會來說,對於長期以來檢察官濫權起訴卻又不被懲處監督來說,特別成立追緝惡檢小組,經過超過五十位律師的參與,找出多件惡檢的濫權違法個案,逐件公開向法務部檢舉,並要求發務部應於一個月內對外公佈調查結果。
另一個人權保障突破以往的是國際人權日前12月7日,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與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結合國內數十位頂尖的財稅專家學者公布台灣第一部賦稅人權白皮書,內容提出十項紅色警戒項目,提醒相關單位加速改進,提高整體賦稅人權。建國百年政府推動人權牛步化,但是民間自動發起的人權改革,卻開花結果邁進入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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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中公民記者:朱水文提問[臺灣濟不是聯合國會員之一,政府侵害到民眾的人權,民眾如何發聲?]
來自國外學者回答[參予這樣的研討會也是一種機會,有來自各國專家學者能聽到此訊息?]
民眾對政府部門的侵犯人權,只能向外發聲?深受[家醜不外揚]教育下,人民難道只能繼續遭受如此不合理的人權侵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