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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領袖會等同「5%人權」?

2012/01/17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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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新聞疑義654】「在野領袖會」等同「5%人權」?

【新聞】

民主進步黨發言人陳其邁今天表示,對於媒體報導總統馬英九交代幕僚要著手進行「在野領袖會」,民進黨認為,重點是傾聽人民的聲音、尊重國會,做決策時不要一人一黨決定。陳其邁說,馬總統習慣於一人一黨決定,只用多數決定而不尊重少數;在兩岸政策方面,必須考慮社會有半數的人持保留的態度,對於馬總統存有很大的疑慮,馬總統不能視而不見。他表示,至於民進黨主席是否參加?則要看馬總統如何處理在野領袖會議而定(中央社101年1月17日報導:在野領袖會 綠:要尊重少數)。

總統大選昨晚揭曉,馬英九順利連任。馬英九昨晚八時許在馬吳總部神情激動地向支持者高呼,「我們贏了!」馬致詞時承諾,連任後至少每半年邀在野政治領袖共商國是;每個月與人民團體座談,聽取民情作為執政參考(自由時報101年1月15日報導:馬允每半年 邀在野協商)。

【疑義】

按從民主基本原則中的「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來看,「在野領袖會,要尊重少數」自是當然,問題是「在野領袖會」以及「人民團體」並不等同於「少數人的人權」,而且縱使五%的人權,在講究「人權調和」的時代,各級政府機關也應不得將「利益衝量」與「正義」劃上等號,以犧牲弱勢者為導向,而應以「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寬容原則」等使人權間相互調和,並加緊「實質正義」的追求(【新聞疑義624】五%,就不是人?http://blog.rootlaw.com.tw/gs/2011/12/28/%e3%80%90%e6%96%b0%e8%81%9e%e7%96%91%e7%be%a9624%e3%80%91%e4%ba%94%ef%bc%85%ef%bc%8c%e5%b0%b1%e4%b8%8d%e6%98%af%e4%ba%ba%ef%bc%9f/)。

是馬雖允每半年,邀在野協商,也允每個月與人民團體座談,聽取民情作為執政參考,但千萬不要忽略了「在野領袖會」以及「人民團體」並不等同於「少數人的人權」,仍應實際直接聽取民情(例如公投、實際訪察、多看看網友的意見等,但也不要忽視「無法上網」或「無電視、報章、雜誌可看」或「每天為生活忙碌,連一點時間關心自己人權都沒有」的這一群),尊重、保護及實現「每個人的人權」,不因「少數」或「弱勢」或「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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