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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貓犬CNR!比宰殺更人道?

2012/02/1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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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新聞疑義679】流浪貓犬CNR!比宰殺更人道?

文/楊春吉

【新聞】

年輕漂亮的新竹市議員田雅芳有顆善心,救援流浪貓犬無數,還收容八隻有殘疾的流浪貓,生活睡覺在一起。父母擔心她嫁不出去,她卻說:「想和我結婚的人,也要敢和流浪貓睡覺。」田雅芳也是社區巡守隊隊長,唯一收養的流浪土狗,是巡守時發現帶回家。現年廿六歲的田雅芳八年前讀大學時,擔任里長的父親田振秀撿了一隻米克斯流浪貓回家,原本瘦弱奄奄一息的貓兒,在她的照料下奇蹟似地活了下來,從此和流浪貓培養出感情。田雅芳三年前競選市議員,拜訪選民時發現到處都有流浪貓,不忍貓兒流落街頭,陸續收留一、二十隻,除了交給寵物醫院照顧外,還留下七隻自己照顧。田雅芳的政見之一,就是爭取廢除公立流浪貓犬收容所安樂死,積極推動CNR(取代安樂死的人道管理和減少流浪犬貓數量的方法)。白天已經夠忙了,她晚上還要幫八隻流浪貓、一隻流浪犬洗澡及餵食,和牠們玩一玩,與照顧孩子沒兩樣。讓田雅芳感到窩心的是,有時累得趴在床上睡覺,這些流浪貓犬會慢慢集結過來舔她的臉頰或手,等她蓋棉被時,牠們則會從房間四面八方過來鑽進被窩裡,和她一起分享甜蜜的美夢。田雅芳飼養的流浪貓,每一隻都有殘疾。最嚴重的是從網路認養的「小虎」,下半身癱瘓,肛門有兩個大洞,平常只能靠前面兩隻腳爬行。「布丁」則是田雅芳每次醒來第一個跑來撒嬌的,但前幾天走了,田雅芳哭得稀哩嘩啦。新竹市舊眷村大鵬新村即將拆除,有許多流浪貓犬亟待援救,網路上有人發起救貓運動。田雅芳和十餘位猴硐貓志工、動物醫院獸醫及網友,每天輪流駐守眷村,深怕牠們受到一丁點傷害,也疾呼有愛心的人踴躍出面認養。「在這個世界上,每隻貓咪都是平等貓、都是特別的,你怎麼看待一隻貓咪,那隻貓咪可能就會因你而有所改變,一份尊重和愛心往往會產生意想不到的變化!」她說(中國時報101年2月15日報導:8流浪貓陪睡 議員田雅芳:娶我得照辦)。

【疑義】

按依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1項、第2項、第13條之規定,有「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為科學應用目的」、「為控制動物群體疾病或品種改良之目的」、「為控制經濟動物數量過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為解除動物傷病之痛苦」、「為避免對人類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有立即危險」、「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其他依本法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由」情事之一者,在「中央主管機關未公告禁止宰殺之情形」下,雖得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並遵行「除主管機關公告之情況外,不得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宰殺動物」、「為解除寵物傷病之痛苦而宰殺寵物,除緊急情況外,應由獸醫師執行之」、「宰殺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場所之動物,應由獸醫師或在獸醫師監督下執行之」、「宰殺數量過賸之動物,應依主管機關許可之方式為之」之規定下,宰殺動物。

惟動物亦有「動物權」,而「動物權」與「人權」間也非不得調和,兩權間應非僅要求某一種權利,無條件的退讓;在以人為主的地球,人雖看似得主宰一切,但動物亦為環境的一環,將動物殘殺怠盡,人們亦將隨之消滅,所以,縱非尊重「動物權」,亦應基於人類自已的「生存權」及「環境權」,而對「動物們」的「生存」有所關懷;況人與人間,有時在法律上,亦著重於「弱者的保護」,與人類相較,更為弱勢的動物,人們自也應加以「關懷」,所以在「萬物平等」尚未被視為「普世價值」前,人權固屬重要,但「動物權」的部分內涵,亦非不得併予考量(請參【新聞疑義439】禁獸夾!動物權VS少數人權利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1,784,&article_category_id=1169&job_id

=173585&article_id=98091、http://blog.rootlaw.com.tw/gs/2011/06/09/%e3%80%90%e6%96%b0%e8%81%9e%e7%96%91%e7%be%a9439%e3%80%91%e7%a6%81%e7%8d%b8%e5%a4%be%ef%bc%81%e5%8b%95%e7%89%a9%e6%ac%8avs%e5%b0%91%e6%95%b8%e4%ba%ba%e6%ac%8a%e5%88%a9/)。

是苟另有宰殺以外方式,得調和「動物權」與「人權」,自應採納之;而捕捉、結紮、放回原處(Catch Neuter Return,簡稱CNR),是一種以「捕捉」代替「誘捕」,藉由施以「絕育手術,使之無法繁殖,並「放回原處」,以取代安樂死的人道管理和減少流浪犬和流浪數量的方法,其縱有「TNR對於野威脅瀕危物種毫無幫助」之疑義,但TNR團體所認為「儘管使貓不孕對貓獵捕的能力沒有影響,TNR計畫仍然可以經由族群數量的減少而削減了整體掠食的作用」苟為真(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D%95%E6%8D%89%E3%80%81%E7%B5%95%E8%82%B2%E3%80%81%E9%87%8B%E6%94%BE),則捕捉、結紮、放回原處(Catch Neuter Return,簡稱CNR)自是能調和「動物權」與「人權」、「動物權」與「動物權」比「宰殺」更好的方法,我國自應積極推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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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樹學堂綺萱 (未驗證) ・ 2012/02/1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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