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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出租違法 租賃糾紛 房東躲追查

2007/12/18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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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成功國宅位於台北教育大學對面,國宅窗戶上貼著出租訊息,學生若冒險承租,權益可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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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沈琬婷、王品文報導】不少大學生承租國宅,卻不知房東已觸法!據了解,出租國宅的房東以各種方法躲避政府追查,承租學生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入住國宅。

根據《國民住宅條例》中規定,國宅住戶若將國宅轉而出租給他人,經政府通知違法後,若經過卅天仍未處理,政府得強制收回住宅。由於多數房東並不會主動告知租戶相關法規,若租屋被清查,可能引發租賃雙方租金與押金糾紛,造成學生權益受損。

租屋服務團體「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示,曾有被檢舉的房東掏錢請承租學生暫時離開,待政府查驗完,再通知學生回來,或要求學生假冒為房東之親戚,藉此方式避嫌。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科長郭駿敏表示,若找不到租賃契約等證據,政府也無法追查,且被檢舉的房東往往在卅天內就會「作好處理」。政府在人力有限的強況下,只能被動出擊,接獲檢舉才會進行追查。

馮麗芳指出,目前以清華大學學生承租國宅最普遍,其他學校學生由於選擇多、部分國宅價格昂貴,承租國宅情形不如清大集中。

多數學校對國宅承租問題並不重視,甚至十分陌生。台灣大學住宿服務組及台北大學軍訓室人員均表示,不知房東將國宅租給學生屬違法,也不確定學生是否有承租國宅。

鄰近台大、台灣師範大學、台北教育大學的成功國宅即有學生承租,家住在國宅的台大學生表示,曾聽說有屋主將國宅分隔成數個房間,供學生承租的情形。

中央區管理委員會的馬先生,在成功國宅居住逾五十年,他表示曾有住戶出租給學生住,但被檢舉的個案不多。

郭駿敏說,出租國宅是既有事實,但租賃雙方為圖方便,過去幾十年來已很少接獲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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