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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學生議會內部奪權 引爆罷免案

2007/12/1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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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政治大學自今年六月起就沒有學生會,學生議會則在六個月內共歷三任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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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 : 黃旭弘攝


【記者王品文報導】政治大學目前沒有學生會、只有學生議會;近日更傳出違法罷免議長情事。前任政大學生會學生權利部部長陳青逸表示,議會缺乏法治精神,只重權力爭奪,沒盡到議會責任。

違法與否 二方說法

政大學生議會於六月選出江豐岱為議長,開學後議員們卻以怠忽職守為由,多次提出罷免議長案。然而,政大學生自治法規中,並無學生議長罷免辦法,使罷免議長案合法性令人質疑。

新任議長羅羿表示:「法規沒有規定,不代表不能做。」他認為,議員投票表決法規未規定事項,十分合理。他表示,罷免議長過程的確有瑕疵,但畢竟是大多數議員的決定,他說:「罷免議長可讓議會運作順利。」

政大法律系教授董保城則說:「法律沒有規定就不能做。」他認為,政大學生議長罷免應屬違法。目前江豐岱已提請評議委員解釋罷免合法性,董保城指出,若評議委員會認為罷免係違法,議會應讓江豐岱復任議長。

江豐岱表示,罷免行為若沒有嚴謹程序,恐造成議會混亂。他指出,提議罷免的人,「仗著人多」不遵守程序規定,根本是「多數暴力」。

董保城表示,若要合法罷免議長,《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學生議員選舉罷免法》中有罷免學生議員相關規定,議會可請議長自行辭職,或發起罷免議員連署,直接撤回江豐岱的議員身分。

罷免過程 反覆不定

關於罷免江豐岱、重行選舉議長一案,議會前後共經四次會議討論,風波延燒近二個月。

羅羿首原於議會十月一日召開的會議中,提議罷免江豐岱,但罷免案通過後,羅羿又認為「罷免有失議會和諧,希望江豐岱自行辭職」,因此提議擱置罷免案,使江豐岱復職。但在十一月五日的會議中,眾議員認為江豐岱並無請辭之意,只得再度罷免,並選出羅羿為新任議長。

針對罷免風波,江豐岱說:「一切都是陰謀。」他認為是「有人真的很想當議長」,才造成一連串紛爭。他又說:「議會鬥爭已嚴重影響辦事效率。」

學生會長 遲未補選

學生議長罷免案引起爭議的同時,政大卻沒有學生會。政大於五、六月間,舉辦學生會長選舉、補選,但皆因投票率低於門檻而未能選出會長。選舉罷免執行委員當時以《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中「補選以一次為限」之規定,宣布不再補選學生會長,學生會因此解散。

學生議會指導老師、中山人文社會科學所所長李酉潭指出,《政治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為政大學生自治最高原則;其中規定:「學生會長因故未能產生時,應於選舉結果公告後一週內辦理補選。」李酉潭表示,議會應盡速辦理會長選舉,他強調:「沒有學生會將嚴重影響學生權益。」

羅羿表示:「擺著不選並不違法。」他說,上任後將先推動修改學生會組織章程,改善學生會制度。他認為,只有修法才能解決學生自治問題,預計「將待明年修法完成後,再辦理學生會長選舉」。

但陳青逸反駁,議會在沒有學生會監督的情況下修法,有單方擴權之嫌。

李酉潭表示,校方應輔導議會在期限內辦理學生會長選舉,否則應召開公聽會或召集各系學會幹事,徵詢全校學生改組學生會之意見,再重新選舉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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