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我對都更的看法

2012/03/29 11:16
2,838次瀏覽 ・ 4次分享 ・ 3則留言
PeoPo推 4
檢舉

惡法亦法之下的依法行政,誰該受到譴責?

 

 

 

我對都更的看法 

 

都更爭議,在政府公權力假『依法行政』之名強力介入下拆除了士林王家,爭議不是結束而是開始。都更惡法在強權欺壓弱勢的形象下,受傷最重的不僅是王家、不僅是政府,而且包括所有立委諸公,這裡面沒有贏家。惡法亦法之下的依法行政,誰該受到譴責?

集思廣益,跳過法匠和官僚思維,聽聽人民的意見,公開討論如何修法:

一)  都更戶的法律程序,未百分之百完成之前,建商不得拆除任何建物。

二)  都更案件在一樓樓板未完工之前,不得預售。

三)  都更案件一旦有黑道介入之證據,該案應予凍結重新審查。

四)  都更條例第36條應予廢止,並提高執行單位(建商)的申請門檻。

五)  縣市政府如果沒有能力負責都更爭議的協調,該縣市應停止都更申請。

六)  協調結果若有爭議,受害一方得向上級政府申請補救或賠償,並追查行政責任。

七)  司法單位應主動介入調查,當時這個法是怎麼訂出來的?是行政部門和建商掛勾、立法委員一起同流合污收賄之後任其擺佈?還是立法院將行政院版本亂修,圖利建商財團?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2-03-29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都更條例強徵、強拆條款近來引發各界爭議,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卻在日前表示,「廢掉都更條例強徵強拆條款,都更案恐怕永無成案的一天,應無可能」

 

中時社論-文林苑強拆民宅 維護了誰的利益?

『這次的情況卻不一樣,成就的不是公益,而是建商的私利;而建商的私利是否可以凌駕小民權益,卻很值得商榷。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32900522.html

 

 

【專欄】都市更新解密(II)
-拆解§25-1的增修法(一) http://www.wisdomshare.com.tw/msg_info.php?id=126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