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後十 1/1 PNN 鐘聖雄 都更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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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對的目的,都無權用錯誤的手段達成,特別是當錯誤手段侵害的是憲法所保障權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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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牆與雞蛋

http://pnn.pts.org.tw/main/?p=40256

目前許多台北的都更案,根本就與上述都市計畫沒有任何連結。去年3月,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受訪時也坦言,現行都更只是在各地複製出大同小異的高樓,不是真正都更,也對都市機能沒有太多貢獻。他當時指出,都更處的後續目標,想推的是「都市再生」,著眼的是更新地區對於都市機能的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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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他們一起拆的家

http://pnn.pts.org.tw/main/?p=40447

 

以現實狀況來看,政府的確是沒有能力推動都更的。都更處與營建署的受訪者都說,由於政府資源不足,所以必須假民間,也就是建商財團之手,才有能力推動都更。但他們又強調,政府不是什麼也不幹,他們祭出了「蘿蔔與棒子」策略,一邊用容積獎勵、稅賦減免、簡化程序等蘿蔔獎勵建商,一邊拿出「有夠嚴格」的審查程序監督建商有沒有亂來。最後,大家都看見了,被棒子打的人是拒絕都更的平民百姓,蘿蔔被誰吃了我就不好意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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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家分享一段甘地說過的話。這段話我沒有針對特定對象,但大家或許可以從都更容積獎勵,還有土地、房屋交換價值被嚴重炒作的今日,再來想一想甘地說過的這些話。

 

「我認為,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我們是小偷。如果我拿走了不是立即需要的東西,並占有它們,我就是從某人那裡偷東西了…如果每個人只取自己的所需,不多要,這個世界就不會有人貧困、有人餓死。我不是社會主義者,我不想強行剝奪他人的財產,可是只要這種不平等還存在,只要我們還在偷竊,我們這些想在黑暗中看到光明的人,必須在自己的生活中遵守這條規則。」

甘地 / 《行動中的靜修院的院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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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強拆?拆遷費王家買單 一切「依法行政」?

http://pnn.pts.org.tw/main/?p=40481

士林王家強拆案引發各界群情激憤,都更受害者聯盟研究員陳虹穎指出,北市府口口聲聲說一切「依法行政」,但樂揚建設所得到的拆照,拆除範圍並不包含王家兩戶面積,北市府連最基本的依法行政都沒落實,沒資格以「惡法亦法」當推託之詞。

北市府強拆士林王家引發民意沸騰,連日來要求郝龍斌下台的聲浪不絕於耳。台北市長郝龍斌、內政部長李鴻源均將問題指向法令缺失,卻沒有人願意出面負責。對此,都更受害者聯盟召開記者會痛批,北市府與內政部如有誠意,應盡快申請釋憲,而非貿然說出「不可廢除強拆」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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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英哲指出,樂揚建設擁有兩張拆照、一張「拆併建」執照,其中,王家已在98年7月被列入拆照核准範圍中,所以市府拆王家一切合法,並無拆照違法問題。

記者質疑,市府所核准之拆照為98年7月所發,當時王家不僅拒絕都更,就連行政訴訟也還未有結果,為何市府可以核發拆照?對此,邱英哲則解釋,依照都更條例,只要實施者取得一定比例地主同意,就可依法申請建照、拆照,建管處不會去管有沒有取得所有地主同意,也可把不同意戶劃入拆照核准範圍。

律師詹順貴批評,北市拿不出證據核准拆王家,只出具建商提供的拆除圖表(見下圖),也無法證明該圖表與拆併建執照相連,他們將根據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對北市府提告,也會以民法767條規定,要求市政府將王家回覆原狀。「(拆照)特別註記第7點就說只有36戶,他們可以說寫錯或不管,就這樣帶過去嗎?對待人民財產可以這樣嗎?」詹順貴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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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尤美女質疑,警方的現場工作僅限於「維護秩序」,但由現場情況來看,警方執法內容顯然已逾越「維護秩序」範圍。圖為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試圖接近王家參加記者會時,差點被警方勒頸拖離現場的畫面。(請看原報導)

立委林淑芬批評,現行都更問題重重,政府連依法行政也沒有,代拆的22萬5千元費用,最後依規定也會要王家買單,政府應停下腳步重新檢討都更法規。立委陳其邁諷刺:「北市府和暴力討債集團有什麼兩樣?拆人房子竟然還要別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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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機都更」修法 別再讓公共利益人間蒸發

http://pnn.pts.org.tw/main/?p=40520

王章凱以政府開闢道路徵收民地為例,強調公共建設受益者是不特定多數人,如此才與公共利益有關,也才有主張多數決的正當性;都更只讓同意地主受益,不同意的地主甚至權益受損,不符合公益原則,應修法導正。他認為,都更修法絕不能只修「技術規則」,讓政府未來容易「依法行政」,因為從現在的王家案例就可看出,政府依法行政的結果,只讓民眾無法「依法生存」。

「計畫道路無闢建,蓋15層大樓引進更多人居住,最基本消防安全通道沒做,以這樣來講,提升什麼都市機能?完全沒看到!文林苑是個案,也是通案,現有都更執著於容積獎勵,實質上有幾個案子多增設公共設施?我們看不到。」律師詹順貴批評。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助理教授王珍玲直言,文林苑確實在法治與執行都有缺失,但都更與都市計畫脫勾,政府又將容積公共財、房價上漲獲利拱手送給建商,才是讓公共利益消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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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興隆)說容積給地主?不!容積是給建商!這樣看,第1條的公共利益就消失了!」廖本全痛批,都更條例說要連結都市人文、承載社會網絡與家的意義,但現在改建前就把社會網絡完全瓦解,拆屋把王家世代連結完全斬斷,這是掃蕩式、推土機式的更新。「這是開發,不是更新,悲劇會不斷上演。」廖本全悲憤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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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強拆箭在弦上 北市府:愛莫能助

http://pnn.pts.org.tw/main/?p=39793

文林苑現解套方案?建商意願成關鍵

http://pnn.pts.org.tw/main/?p=38789


血淚都更系列二:都更兩把刀

http://pnn.pts.org.tw/main/?p=22723

 

都更強拆在即?北市都發局:一定會拆!

http://pnn.pts.org.tw/main/?p=2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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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

所以百分之95同意的人都是傻子? 有誰可以站出來說說看如果不強拆那百分之95住戶權益在哪?

阿呆

所以百分之95同意的人都是傻子? 有誰可以站出來說說看如果不強拆那百分之95住戶權益在哪?

恆春人

真是掩耳盜鈴的政府啊!

恆春人

真是掩耳盜鈴的政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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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07.10.20

好奇寶寶

加入時間: 200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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