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國小【自治市長選舉】系列報導1:今天開跑了
金龍國小【自治市長選舉】系列報導1:今天開跑了
記者 榕樹學堂綺萱 法學講師楊春吉 101年4月9日聯合報導
【圖為游校長與自治市長選舉候選人之合照】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小【自治市長選舉】從今天(4月9日)開跑了,雖然只是第二屆,但從第一屆自治市長的選舉、政見落實看來,對於「民主」及「人權」的教育,確實發揮很大的功用。
尤其,從第二屆「自治市長選舉候選人」陳小朋友的第4項政見「兒童節權利宣言活動」,更讓我們感到「喜悅」,原來「人權」教育在「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小」萌芽了。
另外,第二屆「自治市長選舉候選人」小朋友們的政見中,也均未提及「投我,就送某東西、某利益」,也證實了「民主」的真諦在「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小」小朋友的心中,已經是值得共同維護的價值。
下列為「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長選舉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由該校學務處提供,對於本次【自治市長選舉】有興趣者,可洽宋組長26959941-222。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長選舉實施辦法
一、依據︰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學生自治市組織章程辦理。
二、目的︰
(一) 推行民主法治教育,輔導兒童積極參與校內自治活動。
(二) 透過模擬選舉方式,加強兒童愛校參與治校,以奠定將來行使民權之基礎。
(三) 培育學生辦事能力,引發潛在智能,養成互助合作的精神。
(四) 透過學生自治活動,加強自治精神之訓練,培養服務參與的觀念,體認民主法治的真諦。
三、組織︰正副市長選舉以校長為選舉主任委員,學務主任為選舉委員會總幹事,訓育組長為幹事。
四、投票日期︰101年05月10 日(星期 四)上午 8時至 9時 30分。
五、正副市長選舉事務由選舉主任委員指派人員,組織市長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六、候選人資格︰本校五年級學生,由各班師生共同推薦一位品學兼優、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的學生為該班市長候選人。申請資格如下
(一)市長候選人需在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
(二)曾擔任班級幹部。
(三)品學兼優、熱心服務者。
(四)最近一學期未經學務處處分登記者。
七、選舉委員會接到市長候選人登記申請書,經審查後即由總幹事報請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公佈,並抽籤決定順序。
八、競選注意事項︰
(一)各候選人組織競選事務所,該班學生為當然助選員。
(二)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該班競選事務所之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下︰
1. 指導發表政見。
2. 策劃組織助選團及活動方式。
3. 輔助海報的設計、繕寫、張貼、懸掛等活動。
(三)政見發表會時間請參閱選舉工作進度表,候選人於101年04月09日起,即可在校園內活動至選舉投票日前一日下午4時為止,投票日當天不得再辦理有關選舉之活動,違者取消候選人資格。
(四)候選人競選標語、海報、文宣用品張貼懸掛,限在校內規定地點,選舉完畢後自行清理乾淨。標語、海報不得違背善良風俗與違反法律規定。
(五)候選人如涉及製造選舉之不公平性,經選舉委員會查證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1. 不得以暴力、金錢或物品左右選舉人意願。
2. 不得燃放鞭炮、用擴音器呼叫,以免影響校園安寧。
3. 不得破壞其他候選人的文宣。
(六)候選人及其助選員如違反本選舉辦法,經選舉委員會查證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九、投票注意事項︰
(一)投票人資格:就讀本校三~五年級學生。
(二)投票採用無記名圈選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在指定地點投票,投票結束立即開票。
(三)選舉人領得選票後應使用本校所備之圈選工具圈選候選人,每位學生只能圈選一名。
(四)在投票區內絕對禁止宣傳拉票,或窺視他人圈選、交談等行為。
十、選舉開票後,以得票最高者當選市長(1名),第二及第三高票者為副市長(2名),票數相同時依照選舉罷免法規定以抽籤決定之。各局局長及幹部由正、副市長及遴選委員遴聘之,擇日公佈。
十一、 正、副市長當選公告一星期後,宣誓就職。
十二、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市長選舉事務委員會組織及職掌
職 稱 |
姓 名 |
職 掌 |
主任委員 |
游純澤 |
一、督導有關選舉事宜。 二、聘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
總 幹 事 |
鄭秀芸 |
一.策畫選舉事宜。 二.輔導辦理政見發表事宜。 三.督導競選活動。 |
幹 事 |
宋蕙吟 |
一、辦理政見發表事宜。 二、辦理候選人登記及審查。 三、投開票所工作籌備會場設計佈置及用具之準備。 四、製作選票、選舉人名冊及得票統計表格。 五、公告候選人及當選名單。 六、辦理宣誓就職及頒發當選證書事宜。 |
主任管理員 |
程瑞源 |
一、佈置管理投(開)票所。 二、檢驗票、候選人得票數統計、認定有無效票。 三、督導警衛維持秩序。 |
管 理 員 |
學生自治市 |
一、查驗投票人身份。 二、發票、記票等工作。 |
主任監察員 |
志工2人 |
一、指導學生圈票。 二、監察投票、認定有無效票。 三、督導警衛維持秩序。 |
監 察 員 |
學生自治市 |
一、輔導圈票投票、監察投票。 二、整理票、唱票。 |
輔 導 員 |
各班教師 |
率領學生投票並指導進出會場正確方向。 |
統 計 員 |
學生自治市 |
填寫選務中心統計表。 |
警 衛 |
學務處 |
維持會場秩序。 |
攝影人員 |
替代役 |
政見發表及投開票過程拍照。 |
備 註 |
請總務處協助向汐止區公所借用6個選舉用遮屏及2個票匭,協助佈置管理投(開)票所。 |
<附件二>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市長選舉候選人申請書
班 級 |
年 班 |
姓名 |
|
號次 |
|
|
半身照片由學務處 統一召集拍照 |
候選人簡介: |
|||||
候選人資格審查 |
||||||
項次 |
項 目 |
導師審查 |
學校審查 |
|||
1 |
市長候選人至少在本校設籍一學期。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2 |
曾擔任班級幹部。 |
□合格 □不合格 |
|
|||
3 |
品學兼優、熱心服務者 |
□合格 □不合格 |
|
|||
4 |
最近一學期未經學務處處分登記者。 |
|
□合格 □不合格 |
|||
審查人簽章(第1項學校審查由註冊組協助, |
導師簽章 |
註冊組 |
||||
訓育組 |
||||||
候選人主要政見 (政見需先在此表填寫通過審核方可在海報上呈現) |
|
綜合審查結果: |
備 註: |
請於101年 03 月 30 日( 五 )中午以前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附件三>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市長選舉活動流程
項次 |
週次 |
日 期 |
活 動 內 容 |
備 註 |
1 |
六 |
3/12(一) |
公佈選舉辦法 |
|
2 |
六~八 |
3/12—3/30 |
候選人登記及資格審查 |
繳交登記申請書。 |
3 |
九 |
4/5(四) |
候選人抽籤編號 |
各候選人可至訓育組領取政見發表海報紙。 |
4 |
十 |
4/9(一) |
公告候選人名單 及介紹候選人 |
1、 名單於學校公佈欄公告。 2、 候選人披掛候選背帶。 |
5 |
十~十四 |
4/9—5/9 |
競選活動開始 |
每位候選人至多2張半開宣傳海報,統一貼於學務處前走廊兩側,可依所需隨時更新海報。 |
6 |
十一 十二 |
4/17(二) 4/24(二) |
第一次政見發表會 1~5號 第二次政見發表會 6~10號 |
於朝會時每次五位候選人獨自或與助選團上台發表,每人限時三分鐘,表現方式以「自我介紹」、「日行一善」、「政見發表」、「才藝表演」…等為內容,候選人可於台上展示宣傳海報。 |
7 |
十二、十三 |
4/25(三) 4/26(四) 5/02(三) |
候選人三年級各班宣傳 候選人四年級各班宣傳 候選人五年級各班宣傳 |
候選人請依學務處安排時間至各班進行三~四分鐘宣傳,助選員至多三人。 |
8 |
十四 |
5/9(三) |
競選活動結束 |
當天下午4時起不得再辦理有關選舉之活動,違者取消候選人資格。 |
9 |
十四 |
5/10(四) |
投票 |
投票,隨後立即開票(各班級由導師帶領,依分配之投票時間至投開票所投票)。 |
10 |
十四 |
5/11(五) |
公告當選 |
1、 網站公告。 2、 學校公佈欄公告。 3、 跑馬燈。 |
11 |
十五 |
5/15(二) |
宣誓就職 |
頒發當選證書,贈送自治市長及副市長肩帶一條。 |
<附件四>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長選舉時間表
請各班於05/10(四)依分配的時間提前至五樓卓越廳集合,由管理員清點學生人數後,請老師統一簽名領票,再交由學生依所選投票。
選舉當日各班投票時間(早自習及第一節課)
時間 |
中年級 |
高年級 |
時間 |
中年級 |
中高年級 |
8:10–8︰15 |
301 |
501 |
8:50–8︰55 |
309 |
509 |
8:15–8︰20 |
302 |
502 |
8:55–9︰00 |
401 |
510 |
8:20–8︰25 |
303 |
503 |
9:00–9︰05 |
402 |
403 |
8:25–8︰30 |
304 |
504 |
9:05–9︰10 |
404 |
405 |
8:30–8︰35 |
305 |
505 |
9:10–9︰15 |
406 |
407 |
8:35–8︰40 |
306 |
506 |
9:15–9︰20 |
408 |
409 |
8:40–8︰45 |
307 |
507 |
9:20–9︰25 |
|
|
8:45–8︰50 |
308 |
508 |
9:25–9︰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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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學生自治市政府就職誓詞
宣 誓
我願以至誠,服從師長之指導,恪遵校規,奉行校訓,服務奉獻,推行自治活動,致力於金龍國小自治市市政建設,如有違背誓言,願受校規處分。
謹 誓 宣誓人: 監誓人: 游 純 澤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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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學生自治市組織章程
第 一 章 總 章
第一條: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定名為「金龍國小學生自治市」(以下簡稱本市)。
第二條:本市之宗旨在培養學生自治能力及民主理念,並增進學生權益。
第三條:本市以本校學生為市民。
第四條:本市市民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本市所舉辦之各項事務及活動。
二、五年級學生享有被選舉權;三到五年級學生享有選舉權。
三、參與本宗旨之其他相關應享之權利。
第五條:本市市民應盡遵守本章程及學生自治市決議之義務。
第 二 章 組 織 與 職 權
第六條:本市置市長一人,任期一年,綜理學生一切會議及自治事項,代表本校學生參加各項校際活動。自治市長為本校對外全校性活動之學生代表,需協助學校各項活動之推展,依其職責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活動並主持室內外集會活動。
第七條:本市置副市長二人,任期一年,襄助市長處理市務,負責協助自治市長推展政務,配合執行市長團隊年度各項工作計劃。
第八條:本市設環保局、文化局、法治局、體育局、健康局、新聞局等單位,每單位設局長一人,任期一年,相關工作職掌如下:
一、環保局:負責辦理各項校園美化綠化、資源回收及相關環境衛生等事宜。
二、文化局:負責校園各項宣導活動之聯絡與辦理,包含海報張貼及管理、公佈欄佈置等文宣事宜。
三、法治局:負責糾察隊、交通隊之召集與相關工作督導、失物招領、及各項安全常識宣導等。
四、體育局:負責各項體育競賽活動之推展、體育器材之檢查與需求調查等。
五、健康局:負責健康中心等各項健康促進活動之推動及各項健檢工作之協助。
六、新聞局:負責自治市相關訊息發布、廣播系統及視聽媒體之管理及各類宣導影片之播放。
第九條:本市每週召開市政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議。
第十條:市政會議市長為主席,市長不在時,由副市長代理之,開會時各局長均應出席。
第 三 章 班 級 自 治 會
第十一條:班長應接受正、副市長之監督、指揮,辦理班級一切自治事項及其他應辦事項。
第十二條:班級設體育、學藝、衛生、風紀…等各股,每股設股長一人。
第十三條:班會(中、高年級)至少兩個月召開一次(參考班級級會紀錄簿),必要時得召開臨時班會。
第 四 章 選 舉 與 罷 免
第十四條:市長由全體具選舉權學生選舉產生,相關選舉事宜由選舉委員會規劃辦理,相關內容見選舉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每年四、五月間辦理市長改選,並於同年六月就任。
第十六條:關於選舉、罷免之行使辦理,由學務處訂定之,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第 五 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學務處修正,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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