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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國小【自治市長選舉】系列報導1:今天開跑了

2012/04/0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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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金龍國小【自治市長選舉】系列報導1:今天開跑了

記者 榕樹學堂綺萱  法學講師楊春吉 101年4月9日聯合報導

照片

【圖為游校長與自治市長選舉候選人之合照】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小【自治市長選舉】從今天(4月9日)開跑了,雖然只是第二屆,但從第一屆自治市長的選舉、政見落實看來,對於「民主」及「人權」的教育,確實發揮很大的功用。

尤其,從第二屆「自治市長選舉候選人」陳小朋友的第4項政見「兒童節權利宣言活動」,更讓我們感到「喜悅」,原來「人權」教育在「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小」萌芽了。

另外,第二屆「自治市長選舉候選人」小朋友們的政見中,也均未提及「投我,就送某東西、某利益」,也證實了「民主」的真諦在「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小」小朋友的心中,已經是值得共同維護的價值。

下列為「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長選舉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由該校學務處提供,對於本次【自治市長選舉】有興趣者,可洽宋組長26959941-222。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長選舉實施辦法

一、依據︰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學生自治市組織章程辦理。

二、目的︰

(一)  推行民主法治教育,輔導兒童積極參與校內自治活動。

(二)  透過模擬選舉方式,加強兒童愛校參與治校,以奠定將來行使民權之基礎。

(三)  培育學生辦事能力,引發潛在智能,養成互助合作的精神。

(四)  透過學生自治活動,加強自治精神之訓練,培養服務參與的觀念,體認民主法治的真諦。

三、組織︰正副市長選舉以校長為選舉主任委員,學務主任為選舉委員會總幹事,訓育組長為幹事。

四、投票日期︰101年05月10 日(星期 四)上午 8時至 9時 30分。

五、正副市長選舉事務由選舉主任委員指派人員,組織市長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六、候選人資格︰本校五年級學生,由各班師生共同推薦一位品學兼優、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的學生為該班市長候選人。申請資格如下

(一)市長候選人需在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

(二)曾擔任班級幹部。

(三)品學兼優、熱心服務者。

(四)最近一學期未經學務處處分登記者。

七、選舉委員會接到市長候選人登記申請書,經審查後即由總幹事報請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公佈,並抽籤決定順序。

八、競選注意事項︰

(一)各候選人組織競選事務所,該班學生為當然助選員。

(二)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該班競選事務所之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下︰

1.      指導發表政見。

2.      策劃組織助選團及活動方式。

3.      輔助海報的設計、繕寫、張貼、懸掛等活動。

(三)政見發表會時間請參閱選舉工作進度表,候選人於101年04月09日起,即可在校園內活動至選舉投票日前一日下午4時為止,投票日當天不得再辦理有關選舉之活動,違者取消候選人資格。

(四)候選人競選標語、海報、文宣用品張貼懸掛,限在校內規定地點,選舉完畢後自行清理乾淨。標語、海報不得違背善良風俗與違反法律規定。

(五)候選人如涉及製造選舉之不公平性,經選舉委員會查證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1.   不得以暴力、金錢或物品左右選舉人意願。

2.   不得燃放鞭炮、用擴音器呼叫,以免影響校園安寧。

3. 不得破壞其他候選人的文宣。

(六)候選人及其助選員如違反本選舉辦法,經選舉委員會查證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九、投票注意事項︰

(一)投票人資格:就讀本校三~五年級學生。

(二)投票採用無記名圈選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在指定地點投票,投票結束立即開票。

(三)選舉人領得選票後應使用本校所備之圈選工具圈選候選人,每位學生只能圈選一名。

(四)在投票區內絕對禁止宣傳拉票,或窺視他人圈選、交談等行為。

十、選舉開票後,以得票最高者當選市長(1名),第二及第三高票者為副市長(2名),票數相同時依照選舉罷免法規定以抽籤決定之。各局局長及幹部由正、副市長及遴選委員遴聘之,擇日公佈。

十一、 正、副市長當選公告一星期後,宣誓就職。

十二、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市長選舉事務委員會組織及職掌 

職  稱

姓  名

職             掌

主任委員

游純澤

一、督導有關選舉事宜。

二、聘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總 幹 事

鄭秀芸

一.策畫選舉事宜。          

二.輔導辦理政見發表事宜。  

三.督導競選活動。

幹    事

宋蕙吟

一、辦理政見發表事宜。

二、辦理候選人登記及審查。

三、投開票所工作籌備會場設計佈置及用具之準備。

四、製作選票、選舉人名冊及得票統計表格。

五、公告候選人及當選名單。

六、辦理宣誓就職及頒發當選證書事宜。

主任管理員

程瑞源

一、佈置管理投(開)票所。

二、檢驗票、候選人得票數統計、認定有無效票。

三、督導警衛維持秩序。

管 理 員

學生自治市

一、查驗投票人身份。

二、發票、記票等工作。

主任監察員

志工2人

一、指導學生圈票。

二、監察投票、認定有無效票。

三、督導警衛維持秩序。

監 察 員

學生自治市

一、輔導圈票投票、監察投票。

二、整理票、唱票。

輔 導 員

各班教師

率領學生投票並指導進出會場正確方向。

統 計 員

學生自治市

填寫選務中心統計表。

警   衛

學務處

維持會場秩序。

攝影人員

替代役

政見發表及投開票過程拍照。

備    註

 請總務處協助向汐止區公所借用6個選舉用遮屏及2個票匭,協助佈置管理投(開)票所。


<附件二>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市長選舉候選人申請書

 

班 級

年   班

姓名

 

號次

 

半身照片由學務處

統一召集拍照

候選人簡介:

候選人資格審查

項次

項                目

導師審查

學校審查

1

市長候選人至少在本校設籍一學期。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2

曾擔任班級幹部。

□合格

□不合格

 

3

品學兼優、熱心服務者

□合格

□不合格

 

4

最近一學期未經學務處處分登記者。

 

□合格

□不合格

審查人簽章(第1項學校審查由註冊組協助,
 第4項由訓育組審查)

導師簽章

註冊組

訓育組

 

候選人主要政見

(政見需先在此表填寫通過審核方可在海報上呈現)

 

綜合審查結果:

備 註:

 

請於101年 03 月 30 日( 五 )中午以前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附件三>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市長選舉活動流程

 

項次

週次

日  期

活 動 內 容

備   註

1

3/12(一)

公佈選舉辦法

 

2

六~八

3/12—3/30

候選人登記及資格審查

繳交登記申請書。

3

4/5(四)

候選人抽籤編號

各候選人可至訓育組領取政見發表海報紙。

4

4/9(一)

公告候選人名單

及介紹候選人

1、 名單於學校公佈欄公告。

2、 候選人披掛候選背帶。

5

十~十四

4/9—5/9

競選活動開始

每位候選人至多2張半開宣傳海報,統一貼於學務處前走廊兩側,可依所需隨時更新海報。

6

十一

十二

4/17(二)

4/24(二)

第一次政見發表會

1~5號

第二次政見發表會

6~10號

於朝會時每次五位候選人獨自或與助選團上台發表,每人限時三分鐘,表現方式以「自我介紹」、「日行一善」、「政見發表」、「才藝表演」…等為內容,候選人可於台上展示宣傳海報。

7

十二、十三

4/25(三)

4/26(四)

5/02(三)

候選人三年級各班宣傳

候選人四年級各班宣傳

候選人五年級各班宣傳

候選人請依學務處安排時間至各班進行三~四分鐘宣傳,助選員至多三人。

8

十四

5/9(三)

競選活動結束

當天下午4時起不得再辦理有關選舉之活動,違者取消候選人資格。

9

十四

5/10(四)

投票

投票,隨後立即開票(各班級由導師帶領,依分配之投票時間至投開票所投票)。

10

十四

5/11(五)

公告當選

1、 網站公告。

2、 學校公佈欄公告。

3、 跑馬燈。

11

十五

5/15(二)

宣誓就職

頒發當選證書,贈送自治市長及副市長肩帶一條。

 


<附件四>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長選舉時間表

 

請各班於05/10(四)依分配的時間提前至五樓卓越廳集合,由管理員清點學生人數後,請老師統一簽名領票,再交由學生依所選投票。

 

選舉當日各班投票時間(早自習及第一節課)

時間

中年級

高年級

時間

中年級

中高年級

8:10–8︰15

301

501

8:50–8︰55

309

509

8:15–8︰20

302

502

8:55–9︰00

401

510

8:20–8︰25

303

503

9:00–9︰05

402

403

8:25–8︰30

304

504

9:05–9︰10

404

405

8:30–8︰35

305

505

9:10–9︰15

406

407

8:35–8︰40

306

506

9:15–9︰20

408

409

8:40–8︰45

307

507

9:20–9︰25

 

 

8:45–8︰50

308

508

9:25–9︰30

 

 

 

 

 

 

 

 

 

 

 

 

 

 

 

 

 

 

 

 

 

 

 

 

 

 

 

<附件五>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學生自治市政府就職誓詞

 

  宣  誓

 

   我願以至誠,服從師長之指導,恪遵校規,奉行校訓,服務奉獻,推行自治活動,致力於金龍國小自治市市政建設,如有違背誓言,願受校規處分。                               

 

    謹    誓   

               宣誓人:

               監誓人: 游  純  澤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學生自治市組織章程

第 一 章  總 章

 第一條:本校學生自治組織定名為「金龍國小學生自治市」(以下簡稱本市)。

第二條:本市之宗旨在培養學生自治能力及民主理念,並增進學生權益。

第三條:本市以本校學生為市民。

第四條:本市市民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本市所舉辦之各項事務及活動。

二、五年級學生享有被選舉權;三到五年級學生享有選舉權。

三、參與本宗旨之其他相關應享之權利。

第五條:本市市民應盡遵守本章程及學生自治市決議之義務。

第 二 章  組 織 與 職 權

 第六條:本市置市長一人,任期一年,綜理學生一切會議及自治事項,代表本校學生參加各項校際活動。自治市長為本校對外全校性活動之學生代表,需協助學校各項活動之推展,依其職責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活動並主持室內外集會活動。

第七條:本市置副市長二人,任期一年,襄助市長處理市務,負責協助自治市長推展政務,配合執行市長團隊年度各項工作計劃。

第八條:本市設環保局、文化局、法治局、體育局、健康局、新聞局等單位,每單位設局長一人,任期一年,相關工作職掌如下:

一、環保局:負責辦理各項校園美化綠化、資源回收及相關環境衛生等事宜。

二、文化局:負責校園各項宣導活動之聯絡與辦理,包含海報張貼及管理、公佈欄佈置等文宣事宜。

三、法治局:負責糾察隊、交通隊之召集與相關工作督導、失物招領、及各項安全常識宣導等。

四、體育局:負責各項體育競賽活動之推展、體育器材之檢查與需求調查等。

五、健康局:負責健康中心等各項健康促進活動之推動及各項健檢工作之協助。

六、新聞局:負責自治市相關訊息發布、廣播系統及視聽媒體之管理及各類宣導影片之播放。

第九條:本市每週召開市政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議。

第十條:市政會議市長為主席,市長不在時,由副市長代理之,開會時各局長均應出席。

第 三 章  班 級 自 治 會

第十一條:班長應接受正、副市長之監督、指揮,辦理班級一切自治事項及其他應辦事項。

第十二條:班級設體育、學藝、衛生、風紀…等各股,每股設股長一人。

第十三條:班會(中、高年級)至少兩個月召開一次(參考班級級會紀錄簿),必要時得召開臨時班會。

第 四 章  選 舉 與 罷 免

第十四條:市長由全體具選舉權學生選舉產生,相關選舉事宜由選舉委員會規劃辦理,相關內容見選舉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每年四、五月間辦理市長改選,並於同年六月就任。

第十六條:關於選舉、罷免之行使辦理,由學務處訂定之,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第 五 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學務處修正,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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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樹學堂綺萱 (未驗證) ・ 2012/04/1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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