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義】
按GPS(全球定位系統),通常用於測量、導航等項目,而在測量上,之所以達到公分級之精度,實乃測量上係採「相對定性測量」,而將大部分GPS誤差來源(與衛星有關的誤差、衛星時錶誤差、電離層延遲誤差、對流層延遲誤差、多路徑效應誤差等)予以同量影響同量消除,所以可以達到公分級之精度,但「單點定位」,大部分的GPS誤差來源並無法透過同量影響予以同量消除,所以,其精度,則只有約20公尺-40公尺(http://zh.wikipedia.org/zh-hk/%E5%B7%AE%E5%88%86%E5%85%A8%E7%90%83%E5%AE%9A%E4%BD%8D%E7%B3%BB%E7%BB%9F;筆者高考是地籍測量,所以對測量也不陌生),如果完全相信「單點定位」之導航,那「此種迷航」情事,將不斷發生,更甚者,完全相信「單點定位」導航而死亡者,實務上也不在少數了。
所以,此時政府該介入了,定出標準,並強制要求業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商品標示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11)等相關規定辦理,前揭條款如有不足以保障消費者時,則應修正之,以保障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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