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前夕法學界呼籲政府建構安全的租稅環境
【記者洪小琥/台北報導】近來油電雙漲帶動民生物資調漲、資本利得課稅等政策爭議,引發高度民怨,政府各項施政有否苦民所苦,讓人民有感呢?關心租稅正義的台灣法學雜誌社,特別於101年5月19日(週六) 上午9:00於台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以「課稅正義與法律解釋系列(二) 憲法架構下法律租稅主義的具體實踐」議題,呼籲我國稅制環境應回歸法治主義、重視賦稅人權,建構讓人民感受到安全的賦稅環境。會中邀請學者專家及執業律師會計師,就目前課稅最容易發生爭議、侵害人權的實例提出討論。司法院大法官黃茂榮、前司法院大法官城仲模、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范文清、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惠宗、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洪家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清秀、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愛娥、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均親自參加並發表報告。
台灣法學雜誌總經理田金益提到,自從3月3日所舉辦的課稅正義與法律解釋系列(一)研討會之後,反映出當前賦稅實務上存在徵納雙方的嚴重問題,各界反應熱烈,以立法原意是要保護納稅人的「實質課稅原則」來說,實務上卻演變成徵稅者用來擺脫租稅法定主義的擋箭牌,混淆了納稅者協力義務與徵稅者證明逃漏稅的舉證責任。猶如檢察官起訴被告後,被告還須自證自己無罪的荒謬行為,破壞了賦稅基本人權保護,田金益呼籲課稅不僅要依法,還要讓法律有解釋的空間,如果完全排除解釋法律的可能,法律反容易成為橫徵暴斂的依據。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范文清以「賦稅人權之保障兼論國家徵稅、補稅、罰則之界限」為題發表論文,提到我國目前課稅實務上對於漏稅處罰,有違反行政罰法之嫌:對於違法之多數人,應依其行為輕重分別決定是否處罰,而非裁處相同處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洪家殷,本身也曾擔任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委員,他提到漏稅不應一律視為惡意逃稅,更不等於重罰。他提到實務上以關稅來說,對於漏稅是以預計交易額來計算,採取倍數重罰,計算下來是天價數字,這樣的重罰是嚴重違憲、侵害賦稅人權的做法。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惠宗也提到,稅法上對於扣繳義務人,漏扣稅款採取連帶重罰,是違反比例原則,嚴重侵害賦稅人權。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清秀以「租稅法律主義下重新認定「租稅法律事實-跳脫徵納雙方立場的本土實證化研究」為題發表論文,特別提到有關課稅要件事實之認定,應本中庸之道原則,注意徵納雙方利益之均衡,對於納稅人有利不利之事實,一併調查斟酌,才能促使國民經濟能夠永續發展。
在總統就職前,根據媒體民意調查發現,六成四民眾認為目前馬總統領導下的政府「無感」,不是一個能夠了解或感受民眾需求的政府;檢視我國賦稅人權狀況,目前實質課稅原則遭到稅官濫用,並動輒對民眾扣以逃漏稅重罰罪名,造成人民慘遭抄家與含冤受辱,政府是否有感覺?在總統就職的記者會,馬總統表示,為了中華民國未來與台灣前途,有些改革不能等,在諮商、折衷不同意見時,會以最大多數人最大福祉做考量依據,更貼近人民看法,更具有同理心,未來政府如何建構安全的租稅環境,讓人民有感,更是全民所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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