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明慧/台北報導】媒體報導有法官上網剪貼判決書,之前也有民間團體痛心舉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恐龍判決案例、欠缺性別意識、階級意識、社會常識,或是有法官、檢察官竟然咆哮家暴、外籍配偶、車禍的當事人。能通過錄取率只有1%左右的司法官考試均屬優秀人才及法律精英,為何到最後會變成世人俗稱的「恐龍」法官或檢察官?立法委員尤美女於6月1日上午於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召開記者會,特別邀請關心司法改革及人權的團體及專家,及通過司法官考試即將受訓的同學,以「敲破恐龍蛋孵育所:你所不知道的司法官訓練所」為題,探討司法官的養成教育內容及方式,並希望司訓所能停止戕害法律人才,多增加人權、多元文化課程,讓司法人員能真正為以同理心為人民服務。
不可諱言的,大多數法官是負責盡職的,但荒唐司法案件也屢見不鮮:有認為女同志家庭不適合收養子女的法官、也有質疑女性不應開車的檢察官,更有明知集遊法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仍執意讓人民入罪的檢察官,如此欠缺多元性別觀點、欠缺人權素養的司法官竟有權為人民的社會生活作出裁決。我國雖有法官法,可淘汰不適任的法官及檢察官,但司法改革的源頭,司法官職前訓練長期以來卻欠缺外界監督。
到底司法官訓練所是怎麼訓練的?過去數十年來,一批又一批優秀的、有理想的法律系所畢業生,當他們極其辛苦的通過門檻嚴格的國家考試後,迎接他們的,便是長達兩年的訓練課程,而這兩年,是強制住宿、專人查核的軍事化管理,以及幼稚化的團康營隊課程。並且強化司法官的期別文化,採用「學長學弟制」,尊重先後倫理,而不問是非,同期法官、檢察官更有同窗情誼,審檢一家親,讓法庭的權利失衡,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人民。
會中還把司法官和軍人、中學生的訓練做超級比一比,在入訓前家訪、一天八堂課及無正式申訴管道上,司法官甚至比軍人還嚴;而近兩年共1,506小時的課程上,有關人權、性別、勞工、原住民、環境等議題的內容,只有57小時,僅佔3.78%,比團康活動的6.91%還低。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實芳律師表示,這樣的課程設計,也難怪司法官受訓出來後,還是完全不了解性別,也不了解原住民,才會駁回人民聲請改回原住民母姓的聲請,以及做出完全沒有性別觀念的恐龍判決。
一位97年司法官特考及格的A同學,發表了一份書面資料,指出司訓所的訓練,「真正令人恐懼」的地方在於,將每個準司法官從觀念上、思想上,整合進司法體系的大堡壘中……,讓人認同這套體系既有的邏輯,而不加以質疑。於是,在大學與研究所數年學習,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獨立思考能力、批判與反省能力,都漸漸消失,這也是A同學放棄當一位司法官的原因。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認為,長久以來,這些司法精英不了解基層,沒有同理心做出來的判決深深影響了普通小百姓的生活。以台權會二十幾年來聲援蘇建和案而言,承審法官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能判三個無辜的人有罪,甚至檢察官在無證據的情形下,一直上訴,浪費司法資源,不禁讓人質疑司法官的養成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在現在司法多元、司法改革的環境,如果繼續透過司訓所這種單一、樣板式的教育,缺少外界刺激,台灣的司法改革,就沒有進步的可能。
「司法改革第一步,是要炸掉司訓所」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律師猶記得當初大學師長曾說的話,現在他也體認到,司訓所只是在訓練公務員,但法官應該不只是公務員。整個司法官訓練的機制,都還存在軍國化的遺跡,整個威權化時代,只是把人當客體在訓練,訓練的目的在「服從」,如此被訓練出來的「官僚」,也會習慣把人當客體對待,這是整個司法改革一直無法得到人民滿意的最深層的原因。
即將進入司訓所的同學王晴怡表示,考上司法特考後,從朋友和她的談話讓她覺得,司訓所的訓練類似發監執行,效果是自己無法預料的。兩年的訓練,似乎讓一個獨立思考的人,變成完全接受規則,完全接受制度的運作。當一個人對制度完全沒有思考能力的時候,那規則背後隱含的問題他也看不到,所以在審判實務上,也完全臣服於規則,而沒有任何質疑,也對上級的見解完全擁抱與接受,而不去思考這見解是否過時,是否合於時代潮流,甚至這見解導致不正義的結果他也無感。王同學擔心懷有熱血及理想的青年,被司法訓練所訓練後變成恐龍,所以她也期盼司訓所從體制上改革,讓她受訓後走入人群時,仍保有這份熱忱。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下週即將審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組織條例相關條文,立法委員尤美女特別呼籲司法教育廢除軍事化的管理制度、停止僵化的訓練;增加人權、多元文化課程比例,並要求司法官訓練委員會應有外部委員參與審議,及納入學員、基層司法官的聲音,期盼司法官訓練所不再成為恐龍法官、檢察官的恐龍蛋孵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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