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台灣新聞報導,幼稚?

2012/06/11 17:42
1,972次瀏覽 ・ 2次分享 ・ 2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對於陸生形容「台灣的新聞報導往往幼稚得讓人噴飯,經常報導一些本地發生的生活瑣事,像刑事案件、娛樂新聞等,卻幾乎沒有國際新聞,無法協助民眾客觀看世界、開拓國際視野」此種說法,從尊重多元文化的角度來看,我們予以尊重。但台灣新聞報導,真的不幼稚,因為除了地方新聞、藝文新聞、生活休閒新聞、體育運動新聞等新聞報導外,台灣新聞報導也有國際新聞、兩岸新聞,可能陸生來台不長,對全台新聞報導的全貌,尚未全部掌握,以至於有所誤會。

而且有國際新聞,真的就能協助民眾客觀看世界、開拓國際視野?國際新聞若不能客觀報導,似乎不見得。而且現今,民眾藉著網際網路就可觀看世界、開拓國際視野,又何需一定要「單靠」國際新聞呢?

另從釋字第689號解釋來看,新聞的功能及本質,就是在公益及法令下,滿足大眾「知」的權利;而且一般人的新聞採訪自由也受保護,加上,台灣非主流媒體有盛行的情形,想像得到「在公益及法令下,滿足大眾知的權利」,才是台灣新聞報導,應該是最重視的。

至於什麼樣的人報新聞,並不重要。什麼才是新聞?則應在理性溝通下,隨著時代、技術等而改變。

全文如下:

【新聞疑義783】台灣新聞報導,幼稚?

文/楊春吉

【新聞】

開放陸生來台就學將滿一年,他們怎麼看台灣?許多人說初到台灣很失望,因為除台北,其他地方的都市景觀就像大陸二、三線城市或農村般破舊不堪。但住了一段時間後,才發現台灣的精髓在於對傳統文化的尊重與人民素質。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副教授楊景堯向首屆陸生徵文,寫下在台求學、生活所見所聞,收錄五十五篇文章集結成書「大陸學生的台灣夢」,昨天舉行新書發表會。提到媒體,不少陸生形容台灣的新聞報導往往幼稚得讓人噴飯,經常報導一些本地發生的生活瑣事,像刑事案件、娛樂新聞等,卻幾乎沒有國際新聞,無法協助民眾客觀看世界、開拓國際視野。書中還有陸生常被台生問到的怪問題,包括文革是否進行中?人民生活水深火熱?作文結尾得寫「毛主席萬歲」?在馬路上接吻會被警察帶走?「甚至有位台大同學竟然問我上海有沒有高樓大廈?被『囧』到了」。就讀金門大學的陸生黃晗說,台灣記者採訪陸生常會問:「你覺得兩岸學生有何不同?」他認為陸生雖然生長在一個有話不可直言的社會環境,但比起台生,會更明顯把國家政府社會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協助徵文、整理投稿的台大研究生胡憶陽說,這本書裡五十五個故事,既寫給台灣人看,也寫給大陸人看,是不同人用不同思考方式、從不同角度講述台灣,若能激發與以往不同的想法,便完成了使命。楊景堯說,從事大陸研究近廿年,始終認為兩岸的高等教育必須開放,他看過太多台生到大陸求學,學歷卻不被台灣承認的「血淚史」悲慘故事,這些歷史都沒被記錄下來。他說,台灣討論多年才開放陸生,卻僅開放四十一學校、限沿海六省市,更受「三限六不」怪異政策約束。他認為兩岸開放交流是必然趨勢,既然門已開啟,陸生議題只會越來越多。面對重要歷史時刻,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第一屆陸生來台的故事記錄下來,後人想要了解,便有更具說服力的史料,而不會只有少數政治人物或學者的研究論文可參考(聯合報 101年6月11日報導:陸生:台灣新聞報導幼稚讓人噴飯)。

【疑義】

對於陸生形容「台灣的新聞報導往往幼稚得讓人噴飯,經常報導一些本地發生的生活瑣事,像刑事案件、娛樂新聞等,卻幾乎沒有國際新聞,無法協助民眾客觀看世界、開拓國際視野」此種說法,從尊重多元文化的角度來看,我們予以尊重。但台灣新聞報導,真的不幼稚,因為除了地方新聞、藝文新聞、生活休閒新聞、體育運動新聞等新聞報導外,台灣新聞報導也有國際新聞、兩岸新聞,可能陸生來台不長,對全台新聞報導的全貌,尚未全部掌握,以至於有所誤會。

而且有國際新聞,真的就能協助民眾客觀看世界、開拓國際視野?國際新聞若不能客觀報導,似乎不見得。而且現今,民眾藉著網際網路就可觀看世界、開拓國際視野,又何需一定要「單靠」國際新聞呢?

另從釋字第689號解釋:「本院斟酌全辯論意旨,作成本解釋,理由如下:基於人性尊嚴之理念,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自由發展,應受憲法保障(本院釋字第六○三號解釋參照)。為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除憲法已保障之各項自由外,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亦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人民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一定處所之行動自由(本院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參照),自在一般行為自由保障範圍之內。惟此一行動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如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維護社會秩序所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適當之限制。而為確保新聞媒體能提供具新聞價值之多元資訊,促進資訊充分流通,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共意見與達成公共監督,以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新聞自由乃不可或缺之機制,應受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新聞採訪行為則為提供新聞報導內容所不可或缺之資訊蒐集、查證行為,自應為新聞自由所保障之範疇。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惟新聞採訪自由亦非絕對,國家於不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之範圍內,自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適當之限制。(框線為編者所加)」來看,新聞的功能及本質,就是在公益及法令下,滿足大眾「知」的權利;而且一般人的新聞採訪自由也受保護,加上,台灣非主流媒體有盛行的情形,想像得到「在公益及法令下,滿足大眾知的權利」,才是台灣新聞報導,應該是最重視的。

至於什麼樣的人報新聞,並不重要。什麼才是新聞?則應在理性溝通下,隨著時代、技術等而改變。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榕樹學堂綺萱 (未驗證) ・ 2012/06/12 11:58
張亦尚 (未驗證) ・ 2012/07/23 12:53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榕樹學堂綺萱 (未驗證) ・ 2012/06/12 11:58
張亦尚 (未驗證) ・ 2012/07/23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