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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保育條例第37條修正案記者會

2012/07/2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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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作家朱天衣以及多位來自南投、烏來、尖石等地的原住民2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現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規定,山坡地保留地,輔導原住民開發並取得耕作權,經營滿5年者可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不過日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初審,取消滿5年的限制。

 

山坡地保育條例第37條修正案記者會

保育條例開方便之門 山坡地流失更快

http://youtu.be/FysdCg3Vu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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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田秋堇、作家朱天衣以及多位來自南投、烏來、尖石等地的原住民2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現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規定,山坡地保留地,輔導原住民開發並取得耕作權,經營滿5年者可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不過日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初審,取消滿5年的限制。

 

「山地保留地就像一個破掉的水桶,若山坡地保育修正案通過,資源將流失得更快!」立委田秋堇今天與多位原民、環團、律師召開記者會表示,山坡地保育條例第37條修正案是幫財團的開發大開後門,他們呼籲先制定相關保障原民地配套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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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秋堇說,由於目前沒有加強原民地遭非原民使用的管制與罰則,但山坡地保育條例第37條修正案卻取消了「開發土地者,5年後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限制,等於讓財團更快取得原民地,如果讓財團繼續濫墾濫伐土地,將重演莫拉克風災小林村崩毀事件。

 

以平地人的角度發聲,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長茂表示,在與原住民長期交流下,他發現原住民常因經濟壓力,用幾萬元抵押土地,財團再用土地貸款,導致原住民想要回土地時,卻負債千萬,有些原住民甚至因此上吊自殺。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歐蜜.偉浪說,修正案的本意是讓保育地轉讓更為便利,固然很好;但目前許多原住民因經濟因素抵押土地,讓財團以人頭方式取得土地開發的權力,許多保育地因而流失,政府應先將非法使用保育地做清查,再召開公聽會廣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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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三加則指出,憲法規定要求促進原住民族群的特色經濟與多元文化的發展,但目前保留地卻落入資本體系開發,導致各特色保留地都用同樣的經營模式開發,違反了憲法的意旨;而現行山坡地保育條例第37條是用行政命令方式處理,也屬違憲,他呼籲政府應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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