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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四機買新汰舊抽獎活動」熱烈開跑

2012/08/1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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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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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四機買新汰舊抽獎活動」熱烈開跑為提高民眾回收廢四機(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及冷、暖氣機)的便利性,使廢四機回收流向追蹤作業更順暢,環保署舉辦「四機買新汰舊抽獎活動」。民眾於活動期間購買新四機,並於販賣業者提供之「廢四機回收聯單」完成簽名,且將廢四機交由販賣業者回收者,保留回收聯單及發票,於101年9 月14 日前,至活動網站完成登錄,就有機會獲得大獎,詳情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4g-recycle.com.tw 查詢。

環保署提醒民眾,於買新汰舊交付廢四機時,記得主動向業者索取「廢四機回收聯單」,憑第三聯(消費者收執聯)上所載「回收日期」、「聯單編號」與「檢查碼」等,即可至「四機買新汰舊抽獎活動」網站鍵入相關資料參加抽獎。如參加本活動所需相關資料遺失,請向原購買通路廠商申請影本資料,並於書面影本加蓋販賣業者店家名稱戳章,仍可參加本抽獎活動。本抽獎活動獎項多達257 項,總獎項市值約達新臺幣113萬元,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抽獎活動。環保署表示,為使廢四機妥善進入回收處理體系,提升資源再利用效益,在販賣業者方面,應依101 年4 月1 日起公告實施「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民眾購買新四機時,應告知消費者權益內容,且不得拒收、收取廢機搬載運費用,並提供消費者同購買項目及同數量的廢四機無償回收服務。而在回收、處理業方面,應依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7 條規定,申報廢四機回收情形,讓廢四機回收作業更加順暢確實。環保署進一步表示,民眾如未購買新家電,僅單純報費回收家中的廢家電,則可向所在地的清潔隊洽詢,約定時間及定點辦理清運,或與回收商聯繫回收服務方式。民眾如果對「四機買新汰舊抽獎活動」或資源回收事務尚有任何問題與建議,歡迎洽詢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環保署「四機買新汰舊網路抽獎」活動須知

一、活動目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為使廢四機回收流向追蹤作業更順暢,提高民眾回收廢四機的便利性,舉辦「四機買新汰舊抽獎活動」,特訂定本須知。

二、活動對象凡活動期間購買新四機(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及冷、暖氣機),並於販賣業者提供之「廢四機回收聯單」(下稱回收聯單)完成簽名,且將廢四機交由販賣業者回收者,保留回收聯單(第三聯消費者收執聯)及發票,至活動網站完成登錄,即可參加抽獎。

三、活動期間101 年4 月1 日起至101 年9 月14 日止。

四、活動辦法

1.凡於活動期間內取得的回收聯單,且符合抽獎資格者,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4g-recycle. com.tw 活動頁面,依照頁面指示填寫相關資料完成登錄,即完成參加活動之程序。填寫完畢送出,系統將發出確認信,告知完成參與抽獎活動之程序。

2.本活動登錄截止日至101 年9 月14 日23 時59 分止。

3.參加抽獎者須保留回收聯單第三聯正本與發票正本,發票要有店家發票章(電子發票須有完整店家統一編號及地址),單據金額與日期需正確且可以辨識,俾憑辦理得獎者資料核對作業;若上述資料遺失,請向原購買通路廠商申請影本資料,並於書面影本資料蓋印店家名稱戳章。

4.提醒您,於本次抽獎活動截止日前,未完成登錄作業之民眾,請保留該期間回收聯單與發票正本,可參加本署102 年3 月15 日公開抽獎活動。

5.無法至活動網站辦理資料登錄者,請電洽承辦單位-東極整合行銷傳播有限公司 (02)2371-2998 分機211 活動小組窗口,或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

五、獎項說明:本活動獎項共計257 名,獎項總金額達市價約新臺幣113 萬元。獎項 獎品內容 參考市價 數量(單位:個)頭獎 環保變頻單冷空調 $48,650 1貳獎 筆記型電腦 $34,000 3參獎 環保電冰箱 $27,000 3肆獎 變頻洗衣機 $24,000 3伍獎 節能液晶電視機 $22,500 3陸獎 ipad $21,500 1柒獎 平板電腦 $21,000 2捌獎 環保節能除濕機 $6,400 24玖獎 節能溫熱開飲機 $5,500 8拾獎 電熱水瓶 $3,999 2拾壹獎 果汁調理機 $3,900 30拾貳獎 微電腦電子鍋 $2,999 3機械定時電風扇 $2,400 48電子鍋 $2,160 30普獎節能電熱水瓶 $2,050 454獎項 獎品內容 參考市價 數量(單位:個)省電護眼檯燈 $1,951 51總計 257六、得獎名單公布與通知1.公開抽獎日期:101 年9 月15 日(星期六)。

2.預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其指定地點公開抽獎,抽獎活動全程由律師及媒體共同見證並錄影存證。各獎項採用電腦隨機方式抽出得獎名單。

3.得獎名單於公開抽獎活動結束後24 小時內,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www.4g-recycle.com.tw 及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

4.得獎者經承辦單位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於5 個工作日內仍無回應者(不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或因文件資料不足造成無法領獎者,則取消該次得獎資格。

5.得獎人表示欲放棄領取該獎項時,須簽署獎品放棄同意書。

七、領獎方式1.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新台幣20,000 元,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2) 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 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3) 獲獎者應遵從稅法,並根據稅制依法繳納,並於101 年10 月5 日前完成稅額繳交程序後,方得領奬。(4) 承辦單位將代為申報並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2.課稅金額以網站公佈獎項之購買憑證實際金       額為計算基準。53.得獎人經通知後,請備妥回收聯單正本、發票正本及身分證影本等,供承辦單位確認        資格與身份。

八、獎項寄送方式1.本活動獎項均以寄送方式送達辦理,獎品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不含海外地區)。

2.本活動獎項所需運費與安裝費由承辦單位支付,惟物品因運輸過程造成損壞情形者,請於物流人員面前反應或儘速通知承辦單位。我們會與配送廠商聯繫,進行物品瑕疵或損壞鑑定,辦理更換新品寄送作業。九、注意事項

1.登錄者務必提供真實、正確之登錄資料及電子郵件帳號,如因資料錯誤而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或獎品經寄送後遭退回等,皆將視為棄權。

2.中獎人同意且授權以公布隱藏式聯絡電話及回收回收聯單編號等相關資料於主辦單位網站。

3.贈品型號規格以實物為準,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讓、兌換現金或其他物品,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4.本活動如遇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者,得順延之。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審核民眾參加本活動資格,及解釋本活動相關事項之權利。相關異動以本活動網頁最終公告為主。

5.本活動承辦單位及工作人員不得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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