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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獎金A很大

2012/08/25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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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高額獎金的財源從何來?台灣是全世界稅務罰款最高的國家之一,以文明的歐洲國家來說漏稅罰款最多不超過二百萬台幣,再以落後法律不週延的非洲國家來說最多只罰0.5倍,而在台灣處罰動輒一倍、二倍、五倍甚至十倍都有,難怪稅務員接到漏稅案,無不見獵心喜、窮追猛打,而被盯上的納稅人,無不傾家蕩產、公司倒閉、家破人亡……。鍾瑞芬舉了許多案例並表示,民主國家裡,行政罰的目的應該是要教育民眾,而不是恐嚇、置人於死地來增加國庫稅收、甚至讓某些人中飽私囊,檢舉獎金更是破壞整個社會的風氣,兒子告爸爸、左邊鄰居監督右邊鄰居,此風不可長!

 

  

檢舉獎金A很大

Toro刑男大律師公益節目掀開害人不淺的檢舉獎金制度

【記者洪小琥/台北報導】經濟不景氣,怎樣賺錢最快?報載有民眾靠著檢舉一年可以拿到高達75萬的獎金,景氣不好相較之下,實在太好賺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有當兒子的為了領檢舉獎金,竟然可以密告父親,活活氣死自己的老爸;為了高額獎金,有稅務員竟然把某公司逃漏稅資料交給友人來檢舉,共謀檢舉獎金,吃相之難看,與分贓又有何不同?抓耙子、密告、栽贓這種盛行在白色恐怖時代的風氣又借屍還魂了嗎?腐蝕人心的檢舉獎金制度,竟變相被政府鼓勵,甚至前台北市國稅局長還在校園高唱「你是我的眼」,以高額獎金鼓勵大學生當國稅局的眼線,嚴重扭曲年輕學子的社會價值觀。826() 18:00-19:00FM 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公益節目,主持人Toro蔡將邀請國稅局退休,從事租稅工作25年的鍾瑞芬女士來到現場,深入讓大家了解到這些看似可以揪出逃漏稅害蟲的檢舉獎金制度,背後到底有甚麼駭人聽聞的恐怖後遺症? 

  「檢舉獎金制度是威權時代留下來的產物,一直沿用到現在」鍾瑞芬表示,稅務檢舉獎金、罰鍰獎金的法源依據是民國43年制定的「罰鍰案件處理暫行條例」,僅僅9個條文,卻暫行近一甲子,不斷荼毒台灣人民。依條例,人民檢舉可以分到2成獎金,每案最高可以領到480萬元,查緝機關可以分到2-3成獎金,每案最高可以領到720萬元。整個「分贓體系」裡除了檢舉人、稅官以外,連調查局的調查員也能分到一杯羹……。有些人為貪圖獎金而出賣朋友,有些人挾怨報復亂檢舉,好人受到冤枉,檢舉人成為各種冤案的罪魁禍首,各種冤案造成行政資源、司法資源的浪費,更浪費龐大社會成本,甚而破壞社會和諧,造成多少人民的家破人亡。 

  高額獎金的財源從何來?台灣是全世界稅務罰款最高的國家之一,以文明的歐洲國家來說漏稅罰款最多不超過二百萬台幣,再以落後法律不週延的非洲國家來說最多只罰0.5倍,而在台灣處罰動輒一倍、二倍、五倍甚至十倍都有,難怪稅務員接到漏稅案,無不見獵心喜、窮追猛打,而被盯上的納稅人,無不傾家蕩產、公司倒閉、家破人亡……。鍾瑞芬舉了許多案例並表示,民主國家裡,行政罰的目的應該是要教育民眾,而不是恐嚇、置人於死地來增加國庫稅收、甚至讓某些人中飽私囊,檢舉獎金更是破壞整個社會的風氣,兒子告爸爸、左邊鄰居監督右邊鄰居,此風不可長!  

  檢舉獎金加上沒有制衡機制、任意擴張的行政裁量權,助長了稅務員的貪婪之心,民國93年因立委提案終於取消稅務員的租稅罰鍰獎金,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稅務員的獎金還是借屍還魂了,財政部巧立名目訂定預算發績效獎金,讓稅務官員領得更多。國家財政困難,公務員除有俸給、津貼、年終獎金等,卻又巧立名目A獎金,合法嗎?依據審計部查核報告指出,98年度公務員獎金1605億,其中1233億根本沒有法源依據。這些沒有法源依據的獎金,不但助長稅單浮濫,更是造成不實檢舉,浪費數不盡的司法資源,受害的是無辜納稅人。 

  人民是否逃漏稅,應該由國稅局依職權調查,怎可利用人類貪婪的本性,以金錢利益利誘,鼓勵人民檢舉呢?七八千條的稅務解釋函令連專業會計師都不一定搞懂,更何況是一般人民?面對檢舉獎金衍生的亂象,及政府動不動就處罰人民,不肖稅務員還從中朋分獎金,變相補貼薪水,納稅人該如何伸張自己的權益,遏止這些不公不義的惡法呢? Toro刑男大律師公益節目,將有精采的見解,歡迎關心賦稅人權的聽眾按時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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