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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會福祉法人全國社會福祉協議會(全社協)第30屆赴日研修甄選

2012/10/1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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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日本社會福祉法人全國社會福祉協議會 (全社協)提供我國民間從事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第30屆赴日研修機會,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報考。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家扶基金會)

 

活動依據:依據全社協101年10月5日來函委託本會辦理。

 

參加對象:對日本社會福利感興趣、有強烈學習意願及明確研究目的、服務於民間社會福利機構且具3年以上社會服務實務工作經驗、未滿31歲、大學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能於研修完畢後返國繼續從事社會福利工作並發揮在日所學、身心健康目前未接受任何醫療或非康復中之病人、家中無任何需要照顧之親屬、具開朗合群、獨立生活之特質。

 

進修課程:自102年3月至103年2月底止,共分四階段(所有課程皆以日語進行)

第一階段(3月至6月底):基礎日語進修,包括3次日語測驗。

第二階段(7月至8月底):每位研修生將至多個社會福利機構學習,以初步了解日本社會福利,並討論日本社會福利網絡於研修生返國後可運用之處。

第三階段(9月至103年1月底):深度了解日本社會福利,加強每位研修生對日本社會福利的知識。

第四階段(103年1月底至2月底):準備期末報告和參與結業式。

 

 

研修期間日本全社協將負擔下列費用:

來回機票、訓練津貼(包括食品、膳食,生活雜項和培訓等)、因培訓所需之交通費用、房屋租金、水電費、教科書和在日本的體檢費用等。

 

報名方式:請報名者於101年11月2日(星期五)前以日文或英文親筆填妥所有相關文件暨所需個人資料,按照表格順序用迴紋針夾好,寄至承辦專員收。

 

申請表格:

1、申請表:個人資料、所屬機構資料(見NO1-1NO1-2)。

2、推薦信:須由推薦者親筆書寫,詳述推薦理由並簽名(見NO2)。

3、在職和復職證明(見NO3)。

4、健康檢查證明(見NO4)。

5、疾病史(見NO5)。

6、誓約書:1份致日本法務大臣,1份致全社協(見附件NO6-1NO6-2)。

7、機構資料簡表(見附件NO7

8、101年10月以後2吋半身脫帽彩色相片3張。

9、介紹任職機構之印刷物或小冊子5套。

10、101年10月以後任職機構之活動相片5張及申請者於任職機構之工作相片5張(請皆附上文字說明)。

11、護照影本(有照片頁)1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1份及成績單影本1份。

12、注意事項:申請者所填具之資料須符合事實,若查證申請者有不實記錄或虛假陳述,將取消赴日研修資格,經本會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將另行通知筆試及口試時間。

 

甄選方式:

筆試:基本日語能力及社會福利專業知識。

口試:每位約20-30分鐘,甄選委員們將著重其專業知識、適應能力、申請動機與目的、基本日語會話、人格特質等輪流發問。

 

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照『Applic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30th Asian Social Welfare
Workers’ Training Program』(NO8)資料所述。

 

承辦人:家扶基金會社工處李羿佩專員,電話:(04)2206-1234分機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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