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內閣第一個考題: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
新內閣第一個考題: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
記者:林信秀/台北報導
農曆春節假期結束後,新內閣就要正式走馬上任,2月25日至27日,也即將有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台灣首度發表的《國家人權報告》。馬總統批准國際人權兩公約並推動國內法施行已滿 3年多,台灣的人權現況即將攤在陽光下,媒體把此次國際審查喻為是新內閣的第一個考題,政府到底準備好了沒,國際人權兩公約跟一般人的生活又有什麼關係?長期關心台灣人權的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FM89.3快樂聯播網),本週日(2 /17)晚間六點到七點,再度播出2012年「國際人權日」舉辦的「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參與論壇的官方人士與財稅專家從人民的自由權、財產權等保障的落實現況等談執行兩公約的現況。
媒體報導物價累計漲幅逾3%,2013年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將調高3千元至6千元……。台大財稅法學教授葛克昌提到,事實上免稅扣除額是符合人性尊嚴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連大法官都有錯誤的觀念,誤認為免稅扣除額是一種租稅優惠,是用來鼓勵子女對父母盡法定撫養義務,但既是法定義務,還需要鼓勵嗎?同時對於夫妻合併申報所得累進課稅,許多國家都認為是婚姻的懲罰而宣告違憲,改為夫妻兩個人所得加起來除以二適用累進稅率,讓納稅人做為報稅方式選擇。然而台灣近幾年透過大法官解釋才宣告違憲,實在不符合人權的潮流。葛克昌也指出每個人有權自由締結契約,政府不能看成人民是潛在的逃漏稅,如果政府認為不公平,可以加以調整,但是不能加以處罰,我國賦稅機關喜歡推計課稅又加以處罰,嚴重違背人權理念。
關於欠稅限制出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教授黃俊杰提到,全世界用自由權的限制來要求人民繳稅實際上是不多。過去很多特別的欠稅案件都是有人為操作,這些有心操作的人在案發前都已經到大陸去逍遙,留下來的都是無辜的配偶,也有些納稅義務人並非惡意欠稅卻被無辜限制出境,嚴重影響人民的自由權;同時他從實證的角度去探討限制出境的有效性,發現政府透過限制出境獲得稅款確保比率非常低,然而這項規定卻損害人民的家庭團聚權。
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廖福特教授將2009年台灣開始施行兩公約後的情況比喻為躁鬱症時期,政府有時很亢奮認為所做的事要成功了,但另一方面民間團體卻不斷批評政府甚麼都沒做,因而陷入憂鬱。他提到,政府因為缺乏經驗、沒有充足的經費提供人員培訓,同時各部會間未發揮橫向協調功能,除了兩公約主要負責機關法務部外,其他部會都不了解狀況,造成兩公約生效後一開始便沒有奠定好紮實的起點。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主任祕書林明輝提到,如以兩公約中的「巴黎原則」要求的要件來衡量,監察院在保障人權上仍有制度上之不足,例如縱然經過調查後,發現公部門嚴重侵害人權,也只能要求政府機關改善或懲處公務員,對於受害人,並無法提供補償及其他救濟。未來期望在各界的支持下,使監察院成為真正的「人權院」。更多精采內容請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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