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要點

2008/02/05 11:11
2,286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即日起至4月10日止受理本縣古蹟及歷史建築所有人或管理單位提案,請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要點」之相關規定提報計畫。

本頁圖檔

相關檔案  ( 附件1 ) 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保存維護補助作業要點
( 附件2 ) 計畫書空白表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