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2008雲林縣新故鄉社造培力課程
一、計畫宗旨
配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社區總體營造為政策方針,期許透過此觀念以喚醒居民對自己所在居住地方的認識關心,凝聚居民之共同意識,關心區域的人、文、地、景、產,全民一起努力於居住地區的營造,雲林縣持續推動社區營造工作,並與農業首都的理想目標扣合。
本培訓課程培養社區、鄉鎮公所社區營造基礎概念,使參與社區對營造點計畫工作有初步認識並具有提案能力,以為徵選的前置培訓,預計徵選類別與數量包括:
A類社區:未曾接受社造點補助之初階社區(雲林縣東區3個,西區3個)。
B類社區:具社造基礎,有意以自發力量改善社區環境之社區(雲林縣東區2個,西區2個)。
C類社區:具社造基礎,有意願藉由社區相關藝文活動、紀錄等凝聚公共意識之社區(雲林縣東區3個,西區3個)
D類社區:鄉鎮公所提案類整合轄區社區推動(雲林縣東區2個,西區2個)。
故藉此培訓課程發掘出有自主營造潛力的社區,透過文化局及社區營造中心的協助與輔導,激發社區活力,致使政府資源進入社區更具顯著的加乘效果。
二、計畫目的
承上述,本培訓之目的包括:
1、創造社區營造與環境營造的基礎學習機會。
2、藉課程學習,發掘出具有自主營造潛力的社區。
3、持續推動雲林縣的社區營造運動。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雲林縣林內鄉社區營造協會
活動時間:3/23、3/29、3/30、4/12
活動地點:雲林科技大學生活創意系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7年3月19日止,逕向雲林縣社區營造中心 專案助理 廖育輝 先生E-mail:twngsm7@yahoo.com.tw 電話:0915-313239
四、課程規劃
1、徵選分類:因應97年度的社區營造點分為三類:
A類:凡雲林縣有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之社區(不限於既有里鄰之社區劃分方式),且經政府立案之基金會、文史工作室、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管理委員會等,皆可參加(四年內已參加本計畫入選之社區,不在補助範圍內)。
B類:凡參加過本局辦理之社區營造點輔導一年以上對社區環境(小工程且以雇工購料方式執行)有意願之社區,皆可參加。
C類:凡參加過本局辦理之社區營造點輔導一年以上對社區文字及影像記錄、社區故事、社區繪本、社區劇場等有興趣之社區。
D類:(整合型):由鄉鎮市公所選擇轄區之社區,與社區發展協會配合,可提跨社區整合型的社區文化活動計畫,輔導並整合該轄區內之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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