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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書】暫緩子宮頸癌疫苗納入公費全面施打

2008/09/0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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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第一支子宮頸癌疫苗於200612月在台上市,我們肯定此疫苗之研發,讓女性對於子宮頸癌的預防有多一項選擇。然而,關於此疫苗上市以來許多片面、誤導民眾的宣傳及不實廣告,嚴重影響女性自我判斷及選擇的權利,甚至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卻從未見衛生單位出面說明,我們對此極為憂心

      除了民眾對疫苗有許多錯誤認知,部分民意代表也開始強力要求國家將此疫苗納入公費施打項目、並全面施打在十二、三歲的女孩身上。疫苗納入公費施打將對女性健康權益產生極大之影響,而提議以公費施打是全面評估下之結論?是因錯誤資訊所誤導?還是利益團體的政治遊說之結果?亦讓我們相當不安。針對子宮頸癌疫苗是否應納入公費接種,婦女及社福團體目前持保留態度,理由如下:

   

      1.     疫苗的有效免疫期未知

           美國FDA在核准子宮頸癌疫苗(Gardasil)時有7項附帶條件(如附件),其一是要求藥廠(Merck)每兩年提供一次免疫有效之報告,並需於 20181231日完成最後報告。且目前疫苗有效保護期Gardasil5年,Cervarix6.5年,之後會如何?是否需要接種加強劑?目前皆未知。

 

      2.     疫苗長期安全性尚未確立

          美國FDA7項附帶條件當中,亦要求2009930日以前提出足夠人數 11-12歲兒童研究報告,以核准安全性分析。此外,並要求於20181231日以前提出長期安全性之研究報告。

 

      3.     施打疫苗並無急迫性

         子宮頸癌並非如腸病毒或流感等極易爆發傳染之疾病,它的傳染途徑是經由性行為所致,可以安全性行為(戴保險套)預防;此外,子宮頸癌的演變通常需10年的時間,期間定期抹片檢查亦可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在疫情緊急狀況、又有可替代的預防方法之下,新藥上市未經過觀察就急著納入公費施打,是否妥當,值得討論。

 

      4.     缺乏全面的政策評估

             如果將此疫苗納入公費接種,每年20億的支出很可能與其他民眾之醫療需求產生排擠與競合,在國家經費有限之下,此疫苗之急迫性及優先性為何,應先要有全面評估。然而在疫苗保護期及是否需要追加接種等資訊缺乏之下,是否能做出正確評估,令人質疑。

       

        美國自2006年核准子宮頸癌疫苗上市後,疫苗製造商便透過各地立法機關的強力政治遊說,試圖將疫苗納入各州例行接種,例如德州便傳出因受到關說而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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