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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民生國中(鄉土服務社)上街宣導路權

2008/09/30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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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2008.09.19

 

在繁忙的街道中,車陣不曾稍歇,忙碌的路人為了漂泊急於穿越路口,文明的街道,卻往往演出不文明的戲碼,另一幅畫面就是救護車的警笛聲聒噪的在市區大鳴大放,交通警察則忙於丈量、測繪、拍照處理交通事故,依內政部統計;台灣地區9715月份,計有66742件交通事故發生,比例高得嚇人,嘉義市民生國中(鄉土服務社)的同學,昨(19)日上午,在老師陳柏濡老師的帶領下,以「尊重路權,上路無險」為主題,上街宣導交通安全的重要,希望市民認識路權尊重路權,讓交通更和諧更順暢。

 

 

什麼是「路權」陳柏濡老師說:路權對於用路人而言,係指使用道路的先後秩序,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路權賦予的條件,係依據交通管制措施如「號誌」、「標誌」及「標線」實施之,至於沒有交通管制措施的地方,則依據傳統的路權大拇指定規則是:支線車讓幹線車,左方車讓右方車。認識了路權的基本概念之後,不管是行人、機車族、四輪族、鐵馬族就更懂得彼此遵守,互相尊重,讓「街道文明」在古諸羅城定根,以降低用路人的紛爭,減少用路人傷亡。近年來機動車輛快速成長,以臺灣有限之道路面積,實難以負荷日益龐大之交通需求,因而在都市地區及重要道路經常發生交通壅塞、交通秩序混亂之現象,而交通事故亦在所難免,希望透過有效的宣導與推動,以及大家的共同參與,讓我們未來的交通環境「一天比一天好」。

 

  

老師表示:帶同學上街,是希望宣導民眾交通法紀觀念,以建立良好交通文化與秩序,創造安全便利的交通環境,交通部積極推廣「路權」觀念,便是期望用路人能彼此相互「尊重路權」,藉以導正用路人不當之行為舉止,構建現代化之交通文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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