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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批法院對兩公約視而不見 呼籲法官當人權捍衛者

2014/01/13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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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學者批法院對兩公約視而不見  呼籲法官當人權捍衛者

【記者蔡進豐台北報導】今(103)年司法節前夕,司法院與法務部於1月10日在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第69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邀請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廖福特,以「司法審判於兩公約人權保障思維所面臨之挑戰─行政法院適用兩公約之檢視」為題發表論文。司法院長賴浩敏致詞表示,本屆的司法節以「人權保障」為主題,希望人權保障能在國內具體實現,期盼所有司法人能深切體認,做到司法為民。

  根據統計2009年12月10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法院案件總數及判決出現兩公約數目的比例,居然不到萬分之一,許多法院根本沒有出現有兩公約的判決。廖福特表示,兩公約在國內施行四年,即使有當事人在書狀中引用兩公約,法官卻在判決中沒有提及,造成司法像樂透,好運的得時鐘,歹運的得龍眼,訴訟個案根本無法預測。「為何法院可以視而不見?」廖福特感到不解。他認為,我國法官應勇敢突破,從原來依法審判,提升為人權捍衛者,莫讓人民繼續停留舞空劍的階段!

  與談交流時,資深會計師提出,行政法院素有「駁回法院」之稱,尤其行政訴訟中最大宗的稅務案件,常遭法院駁回;而就再審要件,法院僅審查前一次再審的合法性,此為法律所沒有的限制,行政法院救濟門檻過高,有違反兩公約有效救濟之精神。

  與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義工代表指出,由討論過程可知,學界、實務界、民間對於行政法院是否有確實引用兩公約見解天差地別。兩公約施行法制定至今已四年,行政法院僅零星、形式上提及兩公約條文內容,未實質深入分析條約意義,傾聽、回應人民引用兩公約的聲明,逕以法律人高傲專業角度,跳過判決說理,直接表示人民理由與兩公約無關、不影響判決結果,要如何讓人民臣服這樣的判決結果?

  有司法人於會後表示,當學界、民間提出數據、實例沉痛呼籲時,法院仍固守原有見解,捍衛封閉內國法法律適用規則,關閉人民試圖利用兩公約開啟行政救濟窄門,行政法院對於適用國際條約的傲慢與怯步可見一斑。「人權觀念應與時俱進,國際公約適用已是各國趨勢,我國法官不應該固守窠臼,人權推手或人權殺手僅一線之隔!」同為司法人,期許將來法院在適用兩公約時,用更開放的態度,做真正的人權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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