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環效應促使迷哥迷姐盲目崇拜
記者/潘俞潔報導
女為追華仔 父賣樓賣腎
偶像崇拜對每一個人來說並不陌生,其影響無遠弗屆,從東方到西方、從古至今,每個人幾乎都見證過追星的魅力,而追星族群幾乎也都鎖定在年輕人身上。
美國心理學家凱利提出的「光環效應」可以解釋偶像崇拜的心態。當歌迷喜歡上一個明星藝人,即從一個單純的動機擴至熱愛偶像的全部,即便是缺點或是平凡舉動都能夠讓迷哥迷姐瘋狂追求。
文化大學食營系黃添基說:「身為藝人盧廣仲的歌迷,我會時常注意他的活動及新聞,曾經也有翹課去參加簽唱會的經驗,我很喜歡他,所以無法忍受任何人去批評他和他的歌曲。」國際上著名藝人麥克傑克森曾被控告對男童進行性侵害、恐嚇等罪名,雖之如此,依舊擁有許多歌迷。除外,甚至有更多歌迷願意花大把銀子和時間,目的只為見到偶像一面,例如近期日本傑尼斯團體「嵐」來台宣傳,近兩千多日本歌迷跟隨,離台時更有三百多台灣歌迷擠爆機場。
孫季在《人生的偶像崇拜》一書說到:「偶像自身與角色形象既滿足了青年們需要的明確人生走向,又能讓他們在好奇心驅使下加強走人生道路的決心。」香港《大公報》報導迷戀香港影星劉德華達十三年的蘭州女子楊麗娟,曾要求父親賣房子籌旅費完成她追星的夢想,甚至傳出楊父為此賣腎換錢,爾後楊麗娟赴歌友會,但因無法近距離接觸偶像而心情低落,父親竟為此跳海身亡。這樣荒謬的故事雖之離譜,卻在現實生活中發生。
人們認為追星可以紓解生活壓力,且幻想自己的偶像會是另外一半,這些都有短暫跳脫現實的效果。事實上,迷戀偶像不完全是壞事,例如曾有人因喜愛日本藝人濱崎步而自學了日語;腦萎縮女歌迷因偶像羅志祥給予加油打氣,而病情開好轉。簡言之,偶像追星只要適度進行,不過度迷戀,也能是種休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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