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財力証明 外籍配偶歸化放寬
【記者林竹方/嘉義報導】
行政院長劉兆玄於十一月十四日宣布重大政策,未來外籍配偶歸化不再需要提出財力證明,外籍配偶拿到中華民國的身份證標準降低許多,對於真正想根留台灣的外籍配偶的確是一大福音,但也讓人不免擔心有心人士的利用,藉此機會行非法用途。
嘉義縣約有1萬多名外籍配偶,目前拿到身份證約有2500人以上,對於放寬歸化政策,嘉義縣民政處戶政科科長蘇富活表示,這樣的政策對於外籍配偶確實是一大利多。根據戶政科訪查的結果發現,在外籍配偶歸化標準放寬之前,很多外籍配偶向仲介借錢以符合四十二萬〈註一〉的標準,政策實施後,這樣的情況大有改善。現今的國籍法不需存款證明,只要向相關單位提出自食其力的依據即可,如職業證照或收入證明等。另外,居住於嘉義縣的外籍配偶若無任何證照可供相關單位審查,也可依據兩萬元的存款,以證明具備養活自己的能力。
對於想拿到中華民國身份證的外籍配偶而言,此項政策的確方便許多,但也擔心有心人士的利用,以假結婚之名行犯罪之實。嘉義縣外籍配偶家庭中心社工林雅淳表示,取消財力證明確實對外籍人士相當有利,但認為目前的財力證明標準降太多,應該取得中間值。針對有心人士的利用,現在雖無明確的防範措施,但蘇富活表示,在外籍配偶來到台灣之前,移民署已進行面試審查。另外,針對與丈夫年齡懸殊過大,或是與丈夫三年內未育有兒女的外籍配偶,也有設立專門的團隊定期訪查,以避免有心人士的不法利用。
越來越多外籍配偶自行經營店面,證明具備自食其力的能力。
記者林竹方/攝影
相較於新規定,舊有規定的國籍法對於許多外籍配偶而言標準確實過高,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証已有五年的外籍配偶黎小姐說:「現在經濟不景氣,一個月能存到一萬元已經不容易了,更何況是四十二萬。」放寬財力證明的標準讓有心歸化的外籍配偶不必再為金錢所苦。另外,擁有中華民國的身分證讓外籍配偶在工作方面較有保障,也有越來越多的外籍配偶因而自己開店做生意,證明自己確實有自食其力的能力。
新規定於十一月十六日正式上路,取消原本約四十二萬元的財力證明。現在外籍配偶只需提出可自食其力的證明與切結書,便達到標準,除此之外其他既有的標準沒有變動。在申請歸化前除了需連續在台灣居住三年、每年達一百八十三天以上,還要放棄原母國籍;另外,需要通過歸化測試〈註二〉,或是就讀台灣的學校滿一年,或是參與相關講座達到七十二小時即可拿到內政部頒發的許可證,並再居住台灣一年,且達一百八十三天以上,便可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註一〉每月平均收入必須是基本工資的兩倍,或是存款、不動產總值為基本工資的二十四倍,約四十二萬元的財力證明。
〈註二〉外籍配偶的歸化測驗每三個月定期舉辦,嘉義縣政府於今年十二月十八日舉行今年的最後一次測驗,報名至十二月十五日截止,有意參加測試之外籍配偶記得攜帶外僑居留證、相片乙張、印章、測試費前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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